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教会状态,因而对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之生命状态的检查,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16章论述了属灵国度的居民,或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由此处于聪明的人,如前所述(AR 387节)。但由于如今他们说“仁爱”,不说对邻之爱,说“信仰”,不说聪明;而此处没有对那些处于仁爱,由此处于信仰之人的任何检查,因这些人属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所以此处是对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作出检查。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没有结合(参看AR 417节)。“揭开印”表示检查生命状态,或也可说,检查教会的状态和由此产生的生命状态(参看AR 295, 302, 309, 317, 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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