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376.启7:13, 14.“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这些穿白袍的是谁?他们是从哪里来的?我对他说,主,你知道”表示对知道的渴望和对询问的意愿,以及回答和所给予的教导或信息。约翰之所以被问到这些问题,是因为在一切神性敬拜中,人通常先意愿、渴望并祈祷,然后主回答、告知或教导并实行;否则,人不会接受任何神性事物。由于约翰看到“这些身穿白袍的人”,渴望知道并询问他们是谁,还由于这一点在天上被感知到,所以他首先被问,然后得知。当先知撒迦利亚看到呈现给他的许多事物时,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这从撒迦利亚书(1:9, 19, 21; 4:2, 5, 11-12; 5:2, 6, 10; 6:4)明显看出来。除此之外,我们在圣言中经常读到,当他们求告和呼求时,主就会回答(如诗篇4:1; 17:6; 20:9; 34:4; 91:15; 120:1);当他们祈求时,祂也给予他们(马太福音7:7, 8; 21:22; 约翰福音14:13, 14; 15:7; 16:23-27)。然而,是主让他们去求,以及当求什么;因此,主事先知道这一点;但主仍愿意人先祈求,好叫他可以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因而这祈求可以归于他;否则,如果这祈求本身不是来自主,那么经上就不会在这些地方说:“凡他们所求的,都必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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