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揭秘启示录 #321

321.“骑在马上的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死”在此表示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诅咒,诅咒随着这死亡而来。诚然,每个人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拥有属灵生命,但当他否认神、圣言的神圣性和永生时,这生命就灭绝了。它在意愿中灭绝,但仍留在理解中,确切地说,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野兽。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由此产生的诅咒,所以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地狱”一起被提到;如以下经文,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地狱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诗篇49:14-15)
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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