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揭秘启示录 #196

196.“我的新名”

196.“我的新名”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可参看AR 81节),故此处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在新教会,唯独主受到敬拜,这一点从启示录(21:9, 10)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这个教会有新事物,这一点从启示录(21:5)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因此,这就是要写在他们上面的“我的新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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