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揭秘启示录 #122

122.“石上写着新

122.“石上写着新名”表示他们将以这种方式拥有他们之前所没有的一种品质的良善。“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可参看AR 81节),故在此表示良善的品质。良善的一切品质都来自与它结合的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酒和水的饼和食物,它们不滋养人;这种良善也像没有汁液的果实。它看上去还像剥去叶子的树木,上面只挂着秋后残存的一些枯果。主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来调和它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马可福音9:49-50)
“盐”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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