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0

Life50.由此可

Life50.由此可见何为属灵的信仰,何为非属灵的信仰。属灵的信仰存在于那些不犯罪的人身上,因为那些不犯罪的人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善(参看18–21节);他们通过信仰而变得属灵。与他们同在的信仰是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这一点: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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