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第三个要考虑的问题是,脱离悔改的悔罪这种事是否存在?在灵界,我问过很多确认信归因于基督功德的人,他们是否经历过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何悔罪?我们打小就确信基督已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不符合这种信仰,因为既然人知道他已得救,因而从地狱中被解救出来,并免受伤害,那么悔罪意味着将自己投入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对此,他们补充说,悔罪的律法纯粹是作作样子,被抓来替代圣言中频频提及和吩咐的悔改。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在听到或思想地狱的折磨时,内心或许会有些情绪波动。他们还说,自他们开始长大时起,福音的安慰就铭刻在他们脑海里,将悔罪赶得远远的,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也无法以恐惧击打他们,就像维苏威火山或埃特纳的火灾吓不倒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吓不倒那些生活在某个安全、稳定、平静的欧洲城市之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在他们心里激起恐惧或使他们悔恨,正如波斯王的愤怒无法令宾夕法尼亚的人紧张不安那样。这些说法,加上对他们传统知识的理性推断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无非是幻想所生的怪胎。改革后的教会采用悔罪代替悔改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可以与天主教一刀两断,因为天主教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所以,后来他们建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声称作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含有功德意味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如通过仁爱那样进入并玷污信。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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