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要考虑的第三点是,没有悔改,这种悔罪能不能存在?在灵界,我问过许多确认归算基督功德信仰的人,他们是否有过任何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什么悔罪?我们从小就坚信基督通过祂的受难除去了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与这种信仰不符;因为悔罪就是人把自己扔进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而他知道,他已经被救赎了,因而从地狱中解脱出来,从而免受伤害或一切危险。”对此,他们补充说,这种悔罪的律法或教义纯粹是虚构的东西,用来代替圣言经常提到和吩咐的悔改;尽管当那些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听到或想到地狱的折磨时,他们或许会有某种情绪。他们还说,从他们幼年时就深深印在他们脑海里的福音安慰,已经彻底除去了悔罪,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已经不能吓唬他们了,就像维苏威或埃特纳火山的大火不能吓唬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中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不能吓唬那些在某个欧洲城市生活在安全、宁静和平安中的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激起他们的恐惧或悔恨,就像波斯国王的愤怒无法激起宾夕法尼亚居民的恐惧一样。
这些话和我自己对他们的传统学问或教会传统的理性思考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只不过是想象力的怪胎或虚构物。改革宗用悔罪代替悔改,是为了他们可以与罗马天主教徒分离,因为罗马天主教徒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当他们后来确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他们声称他们做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有功德意味的人自己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就像通过仁爱一样进入他的信仰,并玷污或抹黑它。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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