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第三个要考虑的问题是,脱离悔改的悔罪这种事是否存在?在灵界,我问过很多确认信归因于基督功德的人,他们是否经历过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何悔罪?我们打小就确信基督已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不符合这种信仰,因为既然人知道他已得救,因而从地狱中被解救出来,并免受伤害,那么悔罪意味着将自己投入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对此,他们补充说,悔罪的律法纯粹是作作样子,被抓来替代圣言中频频提及和吩咐的悔改。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在听到或思想地狱的折磨时,内心或许会有些情绪波动。他们还说,自他们开始长大时起,福音的安慰就铭刻在他们脑海里,将悔罪赶得远远的,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也无法以恐惧击打他们,就像维苏威火山或埃特纳的火灾吓不倒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吓不倒那些生活在某个安全、稳定、平静的欧洲城市之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在他们心里激起恐惧或使他们悔恨,正如波斯王的愤怒无法令宾夕法尼亚的人紧张不安那样。这些说法,加上对他们传统知识的理性推断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无非是幻想所生的怪胎。改革后的教会采用悔罪代替悔改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可以与天主教一刀两断,因为天主教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所以,后来他们建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声称作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含有功德意味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如通过仁爱那样进入并玷污信。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不承认,因而一种弃绝的状态。教会有这样一个说法,那些亵渎主的人“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那些像犹太人一样否认主是神儿子的人所做的那样。那些否认主的人身是神性的人之所以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凡视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之人,都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如何称这神性是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他被听到或读到这一点时,听是听到了,同时却仍不相信,因为他认为主是一个像其他人一样的物质人,保留了肉体的相同属性;由于那时他移除了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所以他所处的状态与否认它时的状态是一样的,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犹太人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然而,经上明确地说,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马太福音3:16-17;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但几乎没有人直接靠近主。由于犹太人因否认主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主说:
就在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至于“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R 452,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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