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第三个要考虑的问题是,脱离悔改的悔罪这种事是否存在?在灵界,我问过很多确认信归因于基督功德的人,他们是否经历过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何悔罪?我们打小就确信基督已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不符合这种信仰,因为既然人知道他已得救,因而从地狱中被解救出来,并免受伤害,那么悔罪意味着将自己投入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对此,他们补充说,悔罪的律法纯粹是作作样子,被抓来替代圣言中频频提及和吩咐的悔改。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在听到或思想地狱的折磨时,内心或许会有些情绪波动。他们还说,自他们开始长大时起,福音的安慰就铭刻在他们脑海里,将悔罪赶得远远的,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也无法以恐惧击打他们,就像维苏威火山或埃特纳的火灾吓不倒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吓不倒那些生活在某个安全、稳定、平静的欧洲城市之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在他们心里激起恐惧或使他们悔恨,正如波斯王的愤怒无法令宾夕法尼亚的人紧张不安那样。这些说法,加上对他们传统知识的理性推断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无非是幻想所生的怪胎。改革后的教会采用悔罪代替悔改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可以与天主教一刀两断,因为天主教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所以,后来他们建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声称作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含有功德意味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如通过仁爱那样进入并玷污信。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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