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要考虑的第三点是,没有悔改,这种悔罪能不能存在?在灵界,我问过许多确认归算基督功德信仰的人,他们是否有过任何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什么悔罪?我们从小就坚信基督通过祂的受难除去了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与这种信仰不符;因为悔罪就是人把自己扔进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而他知道,他已经被救赎了,因而从地狱中解脱出来,从而免受伤害或一切危险。”对此,他们补充说,这种悔罪的律法或教义纯粹是虚构的东西,用来代替圣言经常提到和吩咐的悔改;尽管当那些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听到或想到地狱的折磨时,他们或许会有某种情绪。他们还说,从他们幼年时就深深印在他们脑海里的福音安慰,已经彻底除去了悔罪,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已经不能吓唬他们了,就像维苏威或埃特纳火山的大火不能吓唬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中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不能吓唬那些在某个欧洲城市生活在安全、宁静和平安中的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激起他们的恐惧或悔恨,就像波斯国王的愤怒无法激起宾夕法尼亚居民的恐惧一样。
这些话和我自己对他们的传统学问或教会传统的理性思考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只不过是想象力的怪胎或虚构物。改革宗用悔罪代替悔改,是为了他们可以与罗马天主教徒分离,因为罗马天主教徒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当他们后来确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他们声称他们做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有功德意味的人自己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就像通过仁爱一样进入他的信仰,并玷污或抹黑它。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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