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接下来的问题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诠释启示录 #645

645.“又有权柄叫

645.“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有权柄”、“水”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时,“有权柄”不是说他们自己有这种能力,也就是将真理变成虚假的能力,因为这违背他们的性质,他们的性质是将虚假变成真理;事实上,对他们起作用的是良善,而不是邪恶,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不可能行恶;然而,他们仍看似拥有这种能力,并且看似如此行,因为当他们受到伤害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正是来自地狱的邪恶,或一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将水变成血”,也就是将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537, 538节);“血”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尤指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为“流血”表示向仁爱,以及向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施暴。至于这两种意义上的“血”的含义,可参看前文(参看AE 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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