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接下来的问题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诠释启示录 #606

606.启10:5.

606.启10: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和“踏海踏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主(参看AE 593节);“踏海踏地”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也可参看AE 600a节),因为“踏它们”表示它们都服从于祂。因此,在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些话论及主;“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表示祂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掌管。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主脚所踏之地”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在众天堂之上;但在具体意义上,“主脚所踏之地”表示教会,因为主的教会在自然界的世人中间,属世的是神性终止于其中,可以说停靠于其上的最低层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地上的教会也被称为“主的脚凳”,如在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马太福音5:35)

以及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这话论及主,“祂脚凳”表示地上的教会。

由此可见,“踏海踏地”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但祂脚所踏的“海和地”尤表最低层天堂和地上的教会,如刚才所述。事实上,天使身体的上半部分表示高层天堂,因为它们对应于这些天堂;至内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天堂对应于胸部直到腰,终端天堂对应于脚,但地上的教会对应于脚底;因此,教会由“祂的脚凳”来表示。从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断出,踏海踏地、表示主的天使代表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即:祂代表整个天堂;因为主就是天堂,祂的神性人身照着自己的形像形成天堂。这就是为何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因此,天堂也被称为最大的人或大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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