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597.“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是属世的,支撑那里的内层事物,并充满爱之良善。这从“脚”、“柱”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神序的终端(参看AE 65, 69节);“柱”是指支撑高层真理的低层真理(参看AE 219节);“火”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也可参看AE 68, 496, 504a–d节)。由此可见,“天使的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作为支撑内层事物的属世事物,充满爱之良善。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由于这层意义是属世的,属世的是神序的终端,所以它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就像柱子支撑房屋,或脚支撑身体。事实上,没有圣言的属世意义,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就像除去支柱的房屋。因此,包含在圣言的终端或属世意义中的一切事物,甚至直到最细微的细节,都是永恒的对应,也就是说,它们对应于天堂里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而也表示它们。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属世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的圣言,如何像柱子支撑房屋那样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天使的脚看似“火柱”。此外,终端或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充满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尽你的心,尽你的灵魂,尽你的头脑,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或整个范围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因此,这些话的意思是,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依赖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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