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465.“祝福、荣耀、智慧”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祝福”、“荣耀”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和来自它的结实,幸福和永生由此而来;这就是圣言中“祝福或赐福”的含义(参看AE 340节)。“荣耀”是指对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34, 288, 345节);“智慧”是指对至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智慧由此而来。经上提到这三者,即“祝福、荣耀、智慧”,是因为这些话是三层天堂的天使说的(参看AE 462节);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祝福”,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荣耀”,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智慧”。说“祝福、荣耀、智慧都归与神,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在众天堂,这些来自祂,因为当“祝福、荣耀、智慧”与那些在众天堂里的人同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归与神”;神性祝福、神性荣耀和神性智慧与他们同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都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10)
这与前面所说的话相似,即“愿救恩归与神”(参看AE 460节)。因此,说“神当受祝福”、“祝福归与神”,以及“荣耀和智慧归与神”对古人来说是一种宗教习俗;他们说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祝福、荣耀和智慧要归与祂,因为一切祝福、荣耀和智慧都来自祂;他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从祂那里与所有人同在。他们以这种方式说话,是为了让他们将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只归与神,丝毫不归与自己,也为了让他们从神性如此说话,而不是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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