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264.“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关于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之事的教导。这从“指示”和“以后必成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示”是指生动地教导(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后必成的事”是指在教会的末期即将发生的事。这就是含义,因为接下来论述的是就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天堂和教会的状态,后来论述的是审判本身;由于审判将在教会结束时发生,所以这些事表示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的事。最后的审判在教会结束时发生,并且它已经发生了(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 45–52节)。“我要指示你”之所以表示对这些事的生动教导,是因为所指示的一切事都包含它们;事实上,它们隐藏在启示录所描述的代表中;但它们出现在天使面前,也出现在知道圣言灵义的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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