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要考虑的第二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诠释启示录 #1144

1144.“丝绸、朱

1144.“丝绸、朱红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丝绸”和“朱红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丝绸”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142节)。这良善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是一致的,故在圣言中,这真理也由“朱红色”来表示。但“丝绸、朱红色料”在此表示被巴比伦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当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被扭曲时,它们就会被亵渎;因为那些处于巴比伦人所处的那种自我之爱的人不可能拥有任何对邻之爱;即便他们爱其他人,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因此目的仍是这个人自己,对邻之爱则是手段,只要手段能服务于目的,目的就会爱手段;当手段不再服务于目的时,目的就会抛弃它们。这一点可从他们作为的一切细节看出来。对邻之爱在灵义上就是对功用的爱;当功用是为了自我时,它就不是对功用的爱,而是对自我的爱。“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西结书中的经文(16:10, 13)看出来,刚才已经解释了这些经文(参看AE 1143节)。“丝绸”因其光泽或发光的品质而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因为丝绸闪耀着光,或说因光而具有光泽,“光”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被称为属灵神性。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构成地狱;但现在要说明这些爱的源头。人被造是为了爱自己和世界,爱邻舍和天堂,也爱主。因此,当一个人出生时,他首先爱自己和世界,然后随着他变得智慧,他爱邻舍和天堂,随着他变得更加智慧,他爱主。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就处于神序,实际上被主引导,尽管表面上看,是被他自己引导。然而,他没有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停在第一个层级,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层级;即便他爱邻舍、天堂和主,那也是在世人面前,是为了自己。但他若完全没有智慧,就只爱自己,并为了自己而爱世界和邻舍;至于天堂和主,他要么蔑视,要么否认,要么恨恶,即便在话语上不是这样,在心里也是这样。这些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源头,由于这些爱就是地狱,所以地狱来自何处,或说地狱的起源是显而易见的。

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就像一棵被砍倒的树,或像一棵果实有害或有毒的树;他也像种子无法扎根于其中的沙土,或像只长蒺藜、荆棘和荨麻的土壤。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心智的内层或较高部分就会关闭,外层和较低部分则打开。自我之爱因将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引向它自己,并将它们浸没于身体,所以颠倒并扭曲了心智的外层,如前所述,这些外层是敞开的;因此,它们倾向、趋于并被带到下面,即地狱。

但由于人仍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能力都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他生而为人,同时他又处于这种颠倒的状态,不再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他通过对来自虚假的邪恶,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确认而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光,以便他可以超越他人。他以为这是理性之光,其实它是地狱之光,本身充满愚昧,或愚蠢的妄想,会产生一种夜间梦境般的幻象,或一种疯狂的幻想;因此,存在的事物看似不存在,不存在的事物看似存在。不过,这些事通过对比天使-人和魔鬼-人会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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