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1122.“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永远不会遭受荒凉,也不会灭亡。这从“不见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没有)保护的“寡妇”时,“不见悲哀”是指荒凉和灭亡。“悲哀”在此指的是统治,这种统治是没有止境的。此外,巴比伦人在心里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通过各种技艺来坚固自己。他们已经这样做了,因为他们迎和自己,现在仍不断通过尘世和世俗之爱的快乐迎和自己,尤其迎和地上的首领,并通过这种方式捕捉灵魂,由此从内层与他们结合;他们坚固自己的方式还包括,如果人们没有表现出盲目的信仰,他们就利用炼狱的恐怖来激起他们的恐惧,每当有人出言反对他们的统治时,这人就会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此外,他们还利用他们所勒索的供词来窥探秘密;他们又通过增加修道院扩充军队,在城墙和城门的四围都部署了守卫。然而,他们只在地上有这样的守卫,在灵界却没有;在灵界,存在于最后审判之前的避难所不再提供给任何人。因为他们死后一进入灵界,就立刻被分离,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都被扔进地狱;其余的人则被送往各个社群。因此,如今的巴比伦荒凉并灭亡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人看来,他似乎靠自己活着,但这是一个谬论;如果这不是一个谬论,那么人就能从自己爱神,从自己变得智慧。生命看似在人里面,或说表象是,生命在人里面,因为它从主流入他的至内层,而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的思维视觉,因而远离感知;还因为作为生命的主因,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工具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这在工具因,也就是接受者,因而在人里面,感觉就好像在他自己里面一样。这种情况与以下感觉是一样的,即:光在眼睛里,并产生视觉;声音在耳朵里,并产生听觉;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在鼻孔里,并产生嗅觉;食物的可溶性颗粒在舌头上翻动,并产生味觉;而事实上,眼睛、耳朵、鼻子和舌头都是接受性的器官物质,也就是工具因,而光、声音、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和舌头上滚动的可溶性颗粒,是主因;这些原因,即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起作用的,被称为主因,让自己被作用的,被称为工具因。人若更深地探究这个主题,就能看到,人就属于他的一切而言,是生命的一个器官,产生感觉和感知的东西从外面进入,正是生命本身使人貌似凭自己去感觉和感知。生命看似在人里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之爱具有这种性质,它渴望将自己的东西传给人,或说渴望它自己的东西是人的;但它仍教导说,这不是人的。主也渴望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但他仍要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做到的。否则,人无法改造(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AE 971, 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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