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的敬拜里面没有对应于上述所列之物的任何东西。上一节论述的是属于教会教义的一切,但本节论述的是属于教会敬拜的一切。属于教义的事物在先,属于敬拜的事物随后,因为敬拜的品质来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其中要有属于教义的内在。没有这些内在,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于教义的一切都与属于爱和仁的良善,并属于智慧和信仰的真理有关,这些良善和真理照其秩序的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所以敬拜的一切也是如此。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到教义的属灵事物,所以此处同样首先提到敬拜的属灵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到敬拜的属天事物,即“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到敬拜的属世事物,即“役畜”和“羊”。它们是“马、车、人们的灵魂和身体”的货物表示敬拜的这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必须来自圣言。这就是本节在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但本节列举的这一切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不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没有诸如对应于它们的那类事物与他们自己同在。这一点从前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必在火中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启18:8-11);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启18:14);它们都被摧毁了(启18:16, 19)。
但现在要说一说所提到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和乳香。之所以提到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诸如用来制香的那类事物。“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AR 277, 392节);香是令人愉悦的,因为香来自相对应的芳香物质(AR 394节)。肉桂、香料、香膏是指用来制备香的所有芳香物质,而乳香是指它们的本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所列举的合成香的香料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加上盐把它们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出埃及记30:34-37)
香就是用这些原料制成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如前所述。此处提到“肉桂”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每一种香料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关于《出埃及记》的内容,那里分别解释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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