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他们中间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因这虚假而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质”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AR 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此“死人”表示地狱之物(AR 321, 525节)。“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灭绝了,因为“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而“死了的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或他灵的生命,也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由于理解力凭真理而为理解力,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提到灵魂和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他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力,或属灵地说,来自爱和智慧,或来自仁和信;“心”是指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的生命,“灵魂”是指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力的生命。这就是一些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和其它地方)中的“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到“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到“灵魂”的经文中也是如此。经上用这些名称来区分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和爱的对应关系,以及肺呼吸与理解力和智慧的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的第五部分,那里论述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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