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489. “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表示它将驱散圣言的一切真理,直至荡然无存。“圣城”是指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是指处于教义真理的新教会,因为“圣”论及神性真理(AR 173节);“城”表示教义(AR 194节);因此,“践踏”这大都市或这城表示驱散其教义的真理;“四十二个月”表示直到结束,就是荡然无存的时候;教义的真理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因为教会的教义,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皆源于此,或说这就是教会的教义及其一切细节的源头。如今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就是如此驱散圣言的真理,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及其一切的,这一点由本章“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来描述,因为他“杀了两个见证人”(启11:7),这一点也可从附在每一章后面来自灵界的难忘的事看出来。
“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结束,直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荡然无存,因为“四十二”与“六周”所表相同,六乘以七就是四十二,而“六周”表示完整,甚至到结束之物;因为“六”就具有这种含义,“一周”表示状态,“第七周”表示一个神圣状态,也就是当主开始掌权时,教会的一个新状态。在以下经文中,“四十二”这个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启示录:
又赐给从海里上来的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继续四十二个月。(启示录13:5;参看AR 583节)
“六”之所以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是因为“三”就具有这种含义(AR 505),“六”是“三”的两倍,一个数字翻倍后仍具有和这个简单数字一样的含义;此外,“四十二”这个数字与“三个半”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就是三年半。经上之所以提到“月”,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如以赛亚书66:23; 启示录22:1, 2; 创世记29:14; 民数记11:18-20; 申命记21: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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