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42.启1: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约翰说他听见身后有声音(启1:10),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从身后听见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这里面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是天地之神之前,不能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那些承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仰望圣灵,但很少有人仰望主,即便仰望主,他们思想祂的人身,就如同思想一个凡人。当一个人这样做时,他绝不能在圣言中被光照,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来自祂并关乎祂。因此,那些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身后,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从身后看,而不是从前面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他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来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现在祂以明显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启示录1:8)
此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
后来: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2:8)
“声音”当来自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约翰”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之人(AR 5, 6节)。由此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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