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384.“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并将通过圣言的真理把他们引向与祂自己的结合。“生命的水泉”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AR 50节),由于当圣言的神性真理被应用于生活,或说构成生活时,它们就会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当一个人照着它们生活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所以“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通过圣言的真理引向与主的结合。单数的“泉或泉源”和复数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耶利米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就是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诗篇:
你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河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 9)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一泉源为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3:1)
申命记:
以色列独自安然居住在雅各泉旁。(申命记33:28)
约翰福音: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创世记:
约瑟是泉旁多结果者之子。(创世记49:22)
诗篇:
祝福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诗篇68:26)
以赛亚书: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启示录:
我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像这些和前面启示录中的话在以赛亚书中也说过: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悯他们的必引导他们,领他们到水泉旁边。(以赛亚书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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