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273.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这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很明显,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是指一切事物所来自的主的神性,“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在前一节,经上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在本节,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因为祂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又: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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