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226.“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神性流注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提升,以及随后明显的感知。当从天上被听见时,“声音”是指流入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 50节),因而是指神性流注;“号筒的声音”表示明显的感知(可参看AR 37节);“上到这里来”表示心智的提升;因为在灵界,人升得越高,他所进入的光就越纯净,理解力通过这光逐层被打开,也就是说,心智被提升。由此也可推知,那时“他在灵里”;这句话是指他被带入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天堂里的事物明显显现。声音听上去“好像号筒”,是因为它论述了为了最后的审判而对众天堂的安排;当召集和安排发生时,天上就会听见好像号筒的声音。也正因如此,对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当中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天堂和教会,经上也吩咐:
他们要用银子做号筒,亚伦的儿子要在快乐的日子和节日,月初,献燔祭,记念和打仗时吹号召集会众和起行。(民数记10:1-10)
不过,我们在解释第八章时,会谈到“号筒”和“吹”号,那里提到了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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