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518.同样具有这种虚伪敬拜的,是那些执着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了世人的一切罪恶,从而意味着,只要按照赎罪与和解的标准模式去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抹去。其中一些人还能站在讲坛上,张开大嗓门、仿佛热情似火地倾吐许多有关悔改与仁爱的神圣言论,而同时又认为这二者对救恩没有任何用处。因为他们所理解的悔改无非是口头上的,仁爱仅适用于公共生活;不过,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讨人的喜欢。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类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 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一个人这样祷告:“我在母亲子宫时就浑身生疮,长满麻风,充满污秽;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与永恒的咒诅是我应得的;为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用祂的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恩全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听他这样祷告,旁观者问道:“你怎么知道你是那样的人?”他回答说:“因为我就是这么听来的。”但此后他被送往检查天使那里,当着他们的面说了同样的话。经过检查,天使报告说,关于他自己,他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对于自己的罪恶,他一个也没有意识到。他从不省察自己,反而以为口头忏悔后,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罪恶,既因为神会将祂的眼目转离它们,还因为祂已经息怒。由于这个原因,他逐渐丧失对自己所犯罪恶的觉察,尽管他是恣意的淫夫,窃贼,狡猾的诽谤者,渴望报复。这就是他的内心与意愿的本质,若不是畏惧法律和害怕丧失好名声,他还会表现在言行上。得知他是这类人后,他受到审判,并被发送到地狱的伪君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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