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III.个体的每个人都是当爱的邻舍,但取决于其良善的品质
406.人不是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他人而生;也就是说,他生来不只是为自己而活,还为他人而活;否则,社会不会有凝聚力,它里面也不会有任何良善。俗话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邻舍;但仁爱的教义教导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当然,很明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所,以及他的社会生活所需的其它许多东西,这不仅是为他自己,也是为他的家庭,不仅为现在,也为将来。事实上,除非一个人为自己获得生活必需品,否则他不适合行使仁爱,因为他缺乏一切。至于每个人应以哪种方式成为自己的邻舍,这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身体提供食物;这一定是他关心的第一个对象,但目的应该是,在健康身体里拥有健全的心智。每个人都应该为心智提供食物,即提供培养智力和判断力的事物;但目的应该是,他可以由此处于为他的同胞、社会、国家、教会服务,从而为主服务的状态。凡这样做的人都在为自己提供永恒的福祉。由此明显可知,在时间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一切事物所关注的对象,或真正的总体目标。这种情况就像一个人盖房子:他必须先打地基;但打地基是为了盖房子,盖房子是为了居住。视自己为自己的首要或主要邻舍的人,就像一个视地基为目的,而不是视居住为目的的人;然而,居住本身才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房子及其地基只是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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