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接下来的问题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298

298.就属灵之义而

298.就属灵之义而言,神之名表示教会通过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借此被呼求和敬拜。所有这类事物综括起来就是神之名。因此,“妄称神之名”表示将这类事物引入无聊的闲谈、假话、谎言、诅咒、巫术或咒语中。这也是辱骂和亵渎神和祂的名。以下经文表明,圣言和教会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之名:
从日出之地,我名将被呼求。(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各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必向我名焚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然而,当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时,对我的名嗤之以鼻。(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自己神之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之名而行。(弥迦书4:5)
耶和华立祂名之处,他们当在那里敬拜祂。(申命记12:5,11,13,14,18;16:2,6,11,15,16)
祂的名表示祂的敬拜。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我已将祢的名指示他们,还可指示他们”。(约翰福音17:26)主说:“我在撒狄有几个名”。(启示录3:4)
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经文,其中神之名表示从神发出的神性,祂藉此被敬拜。而耶稣基督之名则表示整个救赎,祂的整个教导,因而整个救恩。“耶稣”表示藉着救赎的整个救恩;“基督”表示藉着其教导的整个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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