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Life39.良善热爱真理,这一点可以一个牧师、士兵、商人和工匠为例来说明。
一个牧师:如果他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这牧师职务在于关心灵魂的拯救,教导通往天堂的道路,引导他所教导的那些人,那么他就照着他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处于这良善的程度而获取他可以教导并用来引导人的真理。然而,一个未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而是处于其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职务快乐,这快乐对他来说是唯一良善的牧师,也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而照着构成其良善的快乐影响程度而大量获取这些真理。
一个士兵:如果他处于对服兵役的爱,并感觉到它的良善,无论这良善是保卫国家,还是追求声誉,那么他会出于并照着这良善而获取与它有关的知识;他若是一个指挥官,就会获取属于指挥官的聪明。这些知识就如同用来滋养并形成他的爱之快乐,也就是其良善的真理。
一个商人:他若出于对经商的爱而致力于经商,就会非常乐意获取作为手段进入并构成这爱的一切。这些也如同真理,而经商是他的良善。
一个工匠:他若热情投入自己的工作,并把它作为其生命的良善来热爱,就会购买工具,并通过诸如涉及他工作知识的那类事物而使自己技艺精湛,由此使他的工作成为他的良善。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真理是手段,爱之良善通过这些手段存在,并成为某种实际的东西;所以,良善热爱真理是为了它可以存在。因此,在圣言中,“行真理”表示使良善存在。下面这些话就表示这一点:
行真理。(约翰福音3:21)
行主的话。(路加福音6:47)
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4)
行祂的话。(马太福音7:24)
遵行神的圣言。(路加福音8:21)
遵守律例典章。(利未记18:5)
这也是“行善”和“结果子”的意思,因为“良善”和“果子”就是那开始存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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