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2

512. 改革后的基

512. 改革后的基督教会把传统意义上的焦虑、悲伤和恐惧叫做悔罪,声称这种悔罪先于信发生在即将重生的人身上,随后就有福音的安慰。他们还声称,这种人的悔罪是惧怕神公义的愤怒和所导致的人与生俱来的永恒诅咒的结果,这永恒的诅咒缘于亚当的罪和由此产生的向恶的倾向。没有这悔罪,将主救主的功与义归算于人的信就不会被赐下。那些获得这信的人会收到福音的安慰,这安慰就是,他们无需自己合作就可称义,即被更新、重生和成圣,因而从诅咒的状态转到永恒幸福的状态,也就是永生。但关于这悔罪,接下来要考虑几个问题:⑴它是悔改吗?⑵它有意义吗?⑶有这回事吗?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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