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2

512. 改革后的基

512. 改革后的基督教会把传统意义上的焦虑、悲伤和恐惧叫做悔罪,声称这种悔罪先于信发生在即将重生的人身上,随后就有福音的安慰。他们还声称,这种人的悔罪是惧怕神公义的愤怒和所导致的人与生俱来的永恒诅咒的结果,这永恒的诅咒缘于亚当的罪和由此产生的向恶的倾向。没有这悔罪,将主救主的功与义归算于人的信就不会被赐下。那些获得这信的人会收到福音的安慰,这安慰就是,他们无需自己合作就可称义,即被更新、重生和成圣,因而从诅咒的状态转到永恒幸福的状态,也就是永生。但关于这悔罪,接下来要考虑几个问题:⑴它是悔改吗?⑵它有意义吗?⑶有这回事吗?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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