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1.任何人都可以运用理性得出结论,在人的罪被除去之前,教会不在他里面;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能将绵羊、小山羊和羔羊领到有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树林里去,除非先赶出这些野兽?谁能从荆棘、蒺藜和荨麻丛生的土地上造出一个花园,除非先拔除这些毒草?谁能在敌对势力占领的城市建立一个致力于公义和公平的新政府,让它成为市民生活的好地方,除非先驱逐这些敌对势力?人的邪恶也是如此。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蒺藜,像敌对势力。教会不能与邪恶住在一起,就像一个人不能住在有老虎和豹子的笼子里;或睡在上面撒满有毒植物,并且这些植物被塞进枕头的床上;或整晚都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里一样。那里的幽灵会像复仇女神一样侵扰他。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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