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1.教会不可能存在于任何人里面,除非他的罪被移除。谁都有可能凭理性得出这个结论,并且这个结论还能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会将绵羊、小山羊、羔羊赶到满了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森林里去呢?不得先把它们驱逐出去吗?谁能将长满荆棘和荨麻的地块打理成花园呢?不得先铲除这类有害杂草吗?谁能在敌人所把持的城市引进一套基于正义的管理形式,或实现独立自主呢?不得先将敌人驱逐出去吗?人的罪恶也差不多是这样,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荨麻或敌人。教会无法与罪恶共存,正如人无法与动物园中的老虎、豹子共同生活,也无法睡在撒满毒草的床上,或头枕塞满毒草的枕头,同样无法晚上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那里的鬼魂岂不会像复仇女神那样骚扰他吗?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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