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1.教会不可能存在于任何人里面,除非他的罪被移除。谁都有可能凭理性得出这个结论,并且这个结论还能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会将绵羊、小山羊、羔羊赶到满了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森林里去呢?不得先把它们驱逐出去吗?谁能将长满荆棘和荨麻的地块打理成花园呢?不得先铲除这类有害杂草吗?谁能在敌人所把持的城市引进一套基于正义的管理形式,或实现独立自主呢?不得先将敌人驱逐出去吗?人的罪恶也差不多是这样,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荨麻或敌人。教会无法与罪恶共存,正如人无法与动物园中的老虎、豹子共同生活,也无法睡在撒满毒草的床上,或头枕塞满毒草的枕头,同样无法晚上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那里的鬼魂岂不会像复仇女神那样骚扰他吗?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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