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1

511.教会不可能存

511.教会不可能存在于任何人里面,除非他的罪被移除。谁都有可能凭理性得出这个结论,并且这个结论还能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会将绵羊、小山羊、羔羊赶到满了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森林里去呢?不得先把它们驱逐出去吗?谁能将长满荆棘和荨麻的地块打理成花园呢?不得先铲除这类有害杂草吗?谁能在敌人所把持的城市引进一套基于正义的管理形式,或实现独立自主呢?不得先将敌人驱逐出去吗?人的罪恶也差不多是这样,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荨麻或敌人。教会无法与罪恶共存,正如人无法与动物园中的老虎、豹子共同生活,也无法睡在撒满毒草的床上,或头枕塞满毒草的枕头,同样无法晚上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那里的鬼魂岂不会像复仇女神那样骚扰他吗?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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