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0

510.名为教会的宗

510.名为教会的宗教团体由心有教会的众人组成,当人正在重生时,教会就进入人内。每个人都通过弃绝罪恶,避之如有人看到地狱团伙手持火把奋力追赶他、要将他扔到熊熊燃烧的火堆上而重生。人一成年,就会有很多方法使他为教会做好准备,并被引入教会;而教会得以在人里面建立的方法就是悔改的行为。悔改的行为是指所有诸如防止人意愿、因而行出恶行的那类事,因为恶行就是反对神的罪恶。在这一切发生之前,人仍站在重生的门外。如果那时有关永恒救恩的想法进入他的脑海,他也许倾向于它,但很快就会背离它。因为它没有更深地进入人里面,仅止于他的思想观念,尽管它由此可能表现在言谈上,甚至可能表现在与言谈一致的举止上。但只有当这类思维进入意愿时,它才成为此人的一部分,因为意愿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爱就居于其中。思维在人之外,除非它出于意愿。果如此,意愿与思维就会行如一体,二者一起构成这个人。由此可知,为了使悔改在人里面真正奏效,它必须出于意愿,并出于来自意愿的思维,而不仅仅出于思维。换句话说,它必须体现在行动中,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
圣言明显证实,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施洗约翰预先被差遣为主即将建立的教会预备人,他施洗的同时传讲悔改,因此他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因为洗礼表示属灵的洗礼,即从罪中洁净。约翰是在约旦河施洗的,因为约旦河表示被引入教会,它是教会所在迦南地的第一个边界。为了赦罪,主自己也传讲悔改,由此教导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并且人悔改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远离他到什么程度;而他的罪远离到什么程度,就被赦免到什么程度。而且,主还吩咐祂的十二使徒,和祂所差遣的那七十个使徒传讲悔改。这些事实清楚表明,悔改是教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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