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悔改是人里面的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
510.被称为教会的团契由所有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组成,当人正在重生时,教会就进入他。每个人都通过远离罪的邪恶,避之如一个人若看到一大群地狱灵手拿燃烧的火把努力追赶他,打算攻击他,把他扔到燃烧的火堆上,就会逃跑一样而重生。有许多方法在早年生活中为教会而预备一个人,并把他引入教会;但使教会在人里面建立的方法是悔改的行为。悔改的行为是指所有使人不意愿邪恶,因而不实行邪恶,即反对神的罪的行为。在悔改之前,人仍站在重生之外;那时即便有任何关于永恒救赎的想法潜入他的脑海,他可能会转向它,但立刻就转身离开它,因为它没有更深地进入人,只进入他的思维观念,从那里出来进入他的言语,也可能进入与他的言语一致的一些行为。然而,当这种思维进入意愿时,它就会在人里面,或在他里面占有一席之地;事实上,意愿才是人自己,因为他的爱就住在它里面,而思维在人之外,或说不是人的一部分,除非它从意愿发出;如果它从意愿发出,那么意愿与思维就行如一体,两者一起构成人。由此可推知,为了悔改成为真正的悔改,在人里面是有效的,它必须是意愿的悔改,并由此而是思维的悔改,而不仅仅是思维的悔改;因此,它必须是实际的悔改,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
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这一点从圣言很明显地看出来。施洗约翰预先被派去为主即将建立的教会预备人,他施洗的同时,也宣讲悔改。因此,他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因为洗礼表示属灵的洗涤,即从罪中洁净。约翰在约旦河施洗,因为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它是教会所在的迦南地的第一个边界。主自己为了赦罪也宣讲悔改,从而教导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只要人悔改,他的罪就被移除,只要他的罪被移除,它们就被赦免。此外,主还吩咐祂的十二使徒,以及祂派出去的七十个人去传悔改。由此清楚可知,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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