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

51.由于在圣言中,

51.由于在圣言中,公义或正义论及爱,公平论及智慧,所以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神在世界上的治理是通过这两者来维持的,或说神通过这两者来治理世界;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或根基。(诗篇89:14)

耶利米书:

让他以此为夸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希伯来语,锡安)。(以赛亚书33:5)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

又:

祂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他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要施行公平和公义(如在以赛亚书1:21; 5:16;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 11)。


诠释启示录 #19

19.启1:4.“约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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