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9

509.论述了信、仁

509.论述了信、仁与自由意志之后,接下来自然要论述悔改,因为若没有悔改,真正的信和纯正的仁是不可能的;若没有自由意志,没有人能悔改。现在必须论述悔改的另一个原因是:下一章要论述重生,在除掉神眼里看为使人可憎的更严重的罪恶之前,没有人能重生,而这一切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未重生者不就是那不悔改的人吗?一个不悔改的人,不就像一个昏昏噩噩、丝毫不知罪,因此将罪当宝一样搂在怀里,每天亲吻它,如同淫夫吻他床上的妓女之人吗?但为了清楚说明何为悔改,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有必要将这一章分成若干节来论述。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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