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9

509.论述了信、仁

509.论述了信、仁与自由意志之后,接下来自然要论述悔改,因为若没有悔改,真正的信和纯正的仁是不可能的;若没有自由意志,没有人能悔改。现在必须论述悔改的另一个原因是:下一章要论述重生,在除掉神眼里看为使人可憎的更严重的罪恶之前,没有人能重生,而这一切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未重生者不就是那不悔改的人吗?一个不悔改的人,不就像一个昏昏噩噩、丝毫不知罪,因此将罪当宝一样搂在怀里,每天亲吻它,如同淫夫吻他床上的妓女之人吗?但为了清楚说明何为悔改,以及它所产生的效果,有必要将这一章分成若干节来论述。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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