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8.记事六:
有一天,我面前出现一座宏伟的圣殿,呈四方形,殿顶如皇冠状,上面有拱门,周围有高高的防护墙。圣殿的墙全是水晶窗户,门是珍珠材料的。圣殿里面,南边朝西有一个讲坛,讲坛右边放有打开的圣言,笼罩在亮光当中,其光辉四射、照亮整个讲坛。殿中央是圣所,前面有一幅幔子,那时幔子已被卷起,一个金基路伯立在那里,手持四面转动的剑。
当我看到这些事物时,它们的各自含义就都流入我的脑海:圣殿表示新教会;珍珠材质的门表示进入新教会的入口;水晶窗户表示启示新教会的真理;讲坛表示圣职和讲道;讲坛上打开并照亮讲坛上部的圣言,表示圣言内义或灵义的启示;殿中央的圣所表示教会与天使天堂的结合;其中的金基路伯表示圣言的字义;手中挥舞的剑表示只要字义指向某个真理,它就能以各种方式被扭曲;基路伯前面的幔子被卷起表示现在圣言已经打开。
后来,我靠近时,发现门上刻有这样的题字:“现在准许了”。这意味着现在获准以理解力进入信的秘密。看到这题字,我忽然想到,以理解进入由自我聪明和虚假所炮制的信之教义何等危险,通过圣言确认它们更是如此。理解以这种方式从上关闭,并逐渐从下也关闭,甚至到了这种地步:神学不仅被轻视,而且还从头脑中被彻底抹去,就像纸上的字被蛀虫毁掉,衣服上的毛线被虫子蛀坏。然后,他的理解力只关注影响他所在国家生活的政治事务,与职业相关的社会事务,以及与自己家庭相关的家庭事务。他在这些事务中不断亲近尘世,并由于尘世乐趣的诱惑而热爱它,就像偶像崇拜者热爱他怀里的金偶像。
从那时起,当今基督教会的教义就不是通过圣言、而是通过自我聪明和虚假形成的,并且还通过圣言的某些经文被确认。因此,按照主的旨意,在天主教,圣言从平信徒那里被拿走,在新教则被打开,但又因他们普遍声称理解力必须服从他们的信而被关闭。
但在新教会,情况完全相反;它被允许以理解进入并参透它所有的秘密,也被允许通过圣言确认它们。因为新教会的教义是主通过圣言所揭示的一系列真理,以理性论据证明这些真理使得理解力向上越来越开放,从而被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这光本质上就是真理,在这光中,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荣光四射。这就是殿门所题“现在准许了”,以及基路伯前面的圣所幔子被卷起的含义。因为新教会的准则是:虚假关闭理解力,而真理打开理解力。
此后,我看见有似婴孩的在我头顶上,手里拿着一张纸。当靠近我时,他长成了中等身材的人。他是第三层天的天使,从远处看,那里所有天使都像婴孩。他来到我面前,递给我那张纸。但是,纸上的字是以该天堂所惯用的圆形字母写成的,我只好还回去,请求他以我能理解的方式解释一下纸上写的什么。他回答说:“这上面写的是:从现在起,进入圣言的奥秘吧,这奥秘隐藏至今;它的每个真理都是一面镜子,我们在其中看见主。”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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