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记事五:
有一次,我与天使交谈,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欲望。其中一位天使说:“在我所在的世界,那些处于欲望的人在我们天使看来,就像傻子,或被迷住了;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从他们的愚蠢或迷恋中解脱出来,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在外在上所拥有的理性中。但在这后一种状态下,尽管他们看到、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疯狂,却仍渴望从他们的理性状态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他们的确回到了这种状态,就好像他们正在用强迫和痛苦的状态来交换自由和快乐的状态。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欲望,而不是聪明。
“有三种普遍的爱,每个人都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邻之爱,这爱也是对履行功用的爱,是属灵的;对世界的爱,这爱也是对拥有财富的爱,是物质的;对自我的爱,这爱也是对统治他人的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对世界的爱,或对拥有财富的爱构成胸和腹;而对自我的爱,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才真的是一个人。然而,如果对世界的爱构成头,那么人只是驼背;但如果对自我的爱构成头,那么他不是像一个站在脚上的人,而是像一个站在手掌上,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的人。
“当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按顺序构成身体和脚时,这个人就出现在天堂,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头周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然而,如果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周围有一个黄色的光环;但如果对自我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一个白色的光环。”于是,我问头周围的光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周围的白色光环和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代表那人的聪明处于外在,或在他周围,而愚蠢或疯狂在他的内在中,或在他里面。此外,这样的人在身体中时,是有智慧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或疯狂的;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在灵里是有智慧的,当被主重生和新造时,他就会变得智慧。”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地向左边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上来,他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白色的光环。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我因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所以被扔下来,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的那样。”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但他相信自己是。然后我说:“既然你被扔下去了,你又怎么能从地狱上来呢?”他回答说:“在地狱里,我是魔鬼;但在这里,我是光明天使。难道你没有发现我的头被白色的光环围绕吗?你若愿意,也会看到,我在道德人中是道德的,在理性人中是理性的,甚至在属灵人中是属灵的。我也能够讲道。”我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说:“反对欺骗、通奸和一切地狱之爱。事实上,那时我称自己为路西弗,一个魔鬼,以此来诅咒自己;因为这样做我就因赞美而被抬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只想到我说的是正确和真实的。但我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即: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了。虽然我知道了这一点,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把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与祂作对。”
最后我问他:“当你自己是一个骗子和通奸者时,你怎么还能说这些话?”他回答说:“我处于外在,或在身体中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在灵里时,是另一回事。在身体中,我是天使,但在灵里,是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在理解力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力使我上去,而意愿却使我下来。当我在理解力中时,一个白色圆圈围绕着我的头;但当理解力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它的仆人,这是我们的最终命运或状态时,那圆圈就会变黑并消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就再也无法上升到这光中。”突然,他看到天使与我同在,他的脸涨红了,声音激动,甚至头周围的光环也变黑了,他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从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中得出了这个结论:一个人的品质怎样,取决于他的意愿怎样,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怎样,或说是一个人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力决定了他的品质,因为意愿很容易把理解力拉到自己一边,并奴役它。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从那里获得理性?”他们说:“从自我之爱的荣耀中,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它的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而被提升;但意愿只有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才能被提升。正因如此,甚至就连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名声的荣耀,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其他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但只有当他们处于理解力的思维,没有处于意愿之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之爱拥有内在人,而理解力的思维拥有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功用的爱,对世界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让他可以从神那里,但又完全貌似凭自己来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向上转向神,中间区域向外转向世界,最低区域向下转向身体;由于这些后者是向下转动的,所以人完全貌似凭自己思考,尽管事实上,他是从神那里思考的。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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