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记事五:
有一次,与天使交谈时,我最后提到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恶欲。其中一位说:“在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在我们天使看来,有私欲的人就跟傻子一样;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摆脱这种愚蠢,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仅限于外在的理性中。但当处于理性状态时,尽管他们明白、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却仍渴望从理性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任由自己陷入其中,就好像他们正在拿强迫和不快换回自由和快乐。所以,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私欲,而不是聪明才智。
每个人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共性之爱构成,即:对邻之爱,也就是对发挥功用之爱,这爱是属灵的;尘世之爱,也就是对拥有财富之爱,这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也就是对统治他人之爱,这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说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或说对拥有财富之爱构成胸、腹;而自我之爱,或说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脚和脚掌时,人才是真正的人。但是,若尘世之爱构成头,人只不过是个驼背而已;而若自我之爱构成头,那他不像是双脚站立的人,而像一个倒立的人,手掌撑地、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
当对发挥功用之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依次构成躯干和双脚时,这人便在天堂显现,拥有天使般的容颜,头上环绕美丽的彩虹;但若尘世之爱或对财富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灰白如死尸,头上有黄环;若自我之爱,或对统治他人之爱构成头,从天上观之,他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于是,我问道:“头上的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才智;头上有白环,脸面幽暗、带有火光代表那人的聪明才智限于外在或他周围,而他的内在或里面却是愚蠢。而且,这种人在肉身时是明智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的。若不靠着主,无人在灵里有智慧;人在被主重生和新造时,就会变得智慧。”
说完这番话,左边的地面裂开了,我看见从裂口上来一个魔鬼,脸面幽暗、带有火光,头上有白环。我问道:“你是谁?”他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因为使自己如同至高者,所以被扔下来,就像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我的那样。”其实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他以为自己是。于是我说:“既被扔下来,那你又如何从地狱上来的?”他回答:“在那里,我是魔鬼;在这里,我却是光明天使。你没看见我头上有白环吗?你若愿意,也必看出,我是道德中的道德,理性中的理性,甚至属灵者中的属灵者。而且,我还能讲道呢!”我又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不可欺诈,不可奸淫,离弃一切地狱爱欲。其实当时我是路西弗,甚至自称魔鬼,以此诅咒自己,以便我可以被捧上天。这也是我为何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却能讲得恰如其分。不过,个中缘由已揭示给我: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尽管这缘由已揭示给我,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已将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骄傲到对抗祂的程度。”
最后我问:“既然你自己就是一个欺诈者和行淫者,那你怎么讲得出来呢?”他回答:“我处于外在或肉身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灵里时,又是另一回事。在肉身,我是个天使;但在灵里,是个魔鬼。因为在肉身时,我在理解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把我提上去,而意愿却把我拉下来。处于理解期间,我的头上有白环;但当理解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意愿的工具,也就是我们最终的命运时,那环便逐渐变暗,直至消失;出现这种情况后,我就无法再升入这光中。”然而,他突然看见天使与我同在,脸就变红了,声音尖锐刺耳,头上的环也变黑了,又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通过自己的耳闻目睹,得出这样的结论:决定一个人品质的是他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因为意愿能轻易地将理解拉到它这边,并使它成为奴隶。
于是,我问天使:“魔鬼的理性从何而来?”他们说:“它源于自我之爱的荣耀,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其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根据他的知识提升,但意愿只能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得以提升。因此,哪怕出于自我之爱夸耀自己的名声、从而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不过,这种情形发生在他们沉浸于理解的思维之时,而非沉浸于意愿的爱之时。意愿之爱主宰内在人,而理解的思维主宰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何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用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这是为了人能通过神、却又貌似完全凭自己进行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层朝上转向神,中间层朝外转向尘世,最底层则朝下转向肉体。正因后者向下,所以人貌似完全自主思考,而事实上,他的思维是由神控制的。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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