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记事五:
有一次,我与天使交谈,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欲望。其中一位天使说:“在我所在的世界,那些处于欲望的人在我们天使看来,就像傻子,或被迷住了;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从他们的愚蠢或迷恋中解脱出来,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在外在上所拥有的理性中。但在这后一种状态下,尽管他们看到、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疯狂,却仍渴望从他们的理性状态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他们的确回到了这种状态,就好像他们正在用强迫和痛苦的状态来交换自由和快乐的状态。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欲望,而不是聪明。
“有三种普遍的爱,每个人都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邻之爱,这爱也是对履行功用的爱,是属灵的;对世界的爱,这爱也是对拥有财富的爱,是物质的;对自我的爱,这爱也是对统治他人的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对世界的爱,或对拥有财富的爱构成胸和腹;而对自我的爱,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才真的是一个人。然而,如果对世界的爱构成头,那么人只是驼背;但如果对自我的爱构成头,那么他不是像一个站在脚上的人,而是像一个站在手掌上,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的人。
“当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按顺序构成身体和脚时,这个人就出现在天堂,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头周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然而,如果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周围有一个黄色的光环;但如果对自我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一个白色的光环。”于是,我问头周围的光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周围的白色光环和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代表那人的聪明处于外在,或在他周围,而愚蠢或疯狂在他的内在中,或在他里面。此外,这样的人在身体中时,是有智慧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或疯狂的;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在灵里是有智慧的,当被主重生和新造时,他就会变得智慧。”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地向左边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上来,他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白色的光环。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我因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所以被扔下来,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的那样。”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但他相信自己是。然后我说:“既然你被扔下去了,你又怎么能从地狱上来呢?”他回答说:“在地狱里,我是魔鬼;但在这里,我是光明天使。难道你没有发现我的头被白色的光环围绕吗?你若愿意,也会看到,我在道德人中是道德的,在理性人中是理性的,甚至在属灵人中是属灵的。我也能够讲道。”我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说:“反对欺骗、通奸和一切地狱之爱。事实上,那时我称自己为路西弗,一个魔鬼,以此来诅咒自己;因为这样做我就因赞美而被抬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只想到我说的是正确和真实的。但我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即: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了。虽然我知道了这一点,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把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与祂作对。”
最后我问他:“当你自己是一个骗子和通奸者时,你怎么还能说这些话?”他回答说:“我处于外在,或在身体中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在灵里时,是另一回事。在身体中,我是天使,但在灵里,是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在理解力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力使我上去,而意愿却使我下来。当我在理解力中时,一个白色圆圈围绕着我的头;但当理解力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它的仆人,这是我们的最终命运或状态时,那圆圈就会变黑并消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就再也无法上升到这光中。”突然,他看到天使与我同在,他的脸涨红了,声音激动,甚至头周围的光环也变黑了,他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从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中得出了这个结论:一个人的品质怎样,取决于他的意愿怎样,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怎样,或说是一个人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力决定了他的品质,因为意愿很容易把理解力拉到自己一边,并奴役它。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从那里获得理性?”他们说:“从自我之爱的荣耀中,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它的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而被提升;但意愿只有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才能被提升。正因如此,甚至就连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名声的荣耀,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其他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但只有当他们处于理解力的思维,没有处于意愿之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之爱拥有内在人,而理解力的思维拥有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功用的爱,对世界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让他可以从神那里,但又完全貌似凭自己来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向上转向神,中间区域向外转向世界,最低区域向下转向身体;由于这些后者是向下转动的,所以人完全貌似凭自己思考,尽管事实上,他是从神那里思考的。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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