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记事五:
有一次,我与天使交谈,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欲望。其中一位天使说:“在我所在的世界,那些处于欲望的人在我们天使看来,就像傻子,或被迷住了;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从他们的愚蠢或迷恋中解脱出来,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在外在上所拥有的理性中。但在这后一种状态下,尽管他们看到、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疯狂,却仍渴望从他们的理性状态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他们的确回到了这种状态,就好像他们正在用强迫和痛苦的状态来交换自由和快乐的状态。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欲望,而不是聪明。
“有三种普遍的爱,每个人都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邻之爱,这爱也是对履行功用的爱,是属灵的;对世界的爱,这爱也是对拥有财富的爱,是物质的;对自我的爱,这爱也是对统治他人的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对世界的爱,或对拥有财富的爱构成胸和腹;而对自我的爱,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才真的是一个人。然而,如果对世界的爱构成头,那么人只是驼背;但如果对自我的爱构成头,那么他不是像一个站在脚上的人,而是像一个站在手掌上,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的人。
“当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按顺序构成身体和脚时,这个人就出现在天堂,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头周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然而,如果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周围有一个黄色的光环;但如果对自我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一个白色的光环。”于是,我问头周围的光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周围的白色光环和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代表那人的聪明处于外在,或在他周围,而愚蠢或疯狂在他的内在中,或在他里面。此外,这样的人在身体中时,是有智慧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或疯狂的;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在灵里是有智慧的,当被主重生和新造时,他就会变得智慧。”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地向左边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上来,他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白色的光环。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我因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所以被扔下来,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的那样。”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但他相信自己是。然后我说:“既然你被扔下去了,你又怎么能从地狱上来呢?”他回答说:“在地狱里,我是魔鬼;但在这里,我是光明天使。难道你没有发现我的头被白色的光环围绕吗?你若愿意,也会看到,我在道德人中是道德的,在理性人中是理性的,甚至在属灵人中是属灵的。我也能够讲道。”我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说:“反对欺骗、通奸和一切地狱之爱。事实上,那时我称自己为路西弗,一个魔鬼,以此来诅咒自己;因为这样做我就因赞美而被抬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只想到我说的是正确和真实的。但我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即: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了。虽然我知道了这一点,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把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与祂作对。”
最后我问他:“当你自己是一个骗子和通奸者时,你怎么还能说这些话?”他回答说:“我处于外在,或在身体中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在灵里时,是另一回事。在身体中,我是天使,但在灵里,是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在理解力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力使我上去,而意愿却使我下来。当我在理解力中时,一个白色圆圈围绕着我的头;但当理解力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它的仆人,这是我们的最终命运或状态时,那圆圈就会变黑并消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就再也无法上升到这光中。”突然,他看到天使与我同在,他的脸涨红了,声音激动,甚至头周围的光环也变黑了,他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从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中得出了这个结论:一个人的品质怎样,取决于他的意愿怎样,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怎样,或说是一个人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力决定了他的品质,因为意愿很容易把理解力拉到自己一边,并奴役它。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从那里获得理性?”他们说:“从自我之爱的荣耀中,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它的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而被提升;但意愿只有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才能被提升。正因如此,甚至就连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名声的荣耀,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其他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但只有当他们处于理解力的思维,没有处于意愿之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之爱拥有内在人,而理解力的思维拥有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功用的爱,对世界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让他可以从神那里,但又完全貌似凭自己来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向上转向神,中间区域向外转向世界,最低区域向下转向身体;由于这些后者是向下转动的,所以人完全貌似凭自己思考,尽管事实上,他是从神那里思考的。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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