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记事五:
有一次,我与天使交谈,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欲望。其中一位天使说:“在我所在的世界,那些处于欲望的人在我们天使看来,就像傻子,或被迷住了;但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聪明绝顶。因此,为了让他们从他们的愚蠢或迷恋中解脱出来,他们被允许交替进入愚蠢和他们在外在上所拥有的理性中。但在这后一种状态下,尽管他们看到、承认并忏悔自己的愚蠢、疯狂,却仍渴望从他们的理性状态回到他们的愚蠢状态;他们的确回到了这种状态,就好像他们正在用强迫和痛苦的状态来交换自由和快乐的状态。因此,给予他们内在快乐的,是欲望,而不是聪明。
“有三种普遍的爱,每个人都通过创造而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邻之爱,这爱也是对履行功用的爱,是属灵的;对世界的爱,这爱也是对拥有财富的爱,是物质的;对自我的爱,这爱也是对统治他人的爱,是肉体的。当对邻之爱,或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对世界的爱,或对拥有财富的爱构成胸和腹;而对自我的爱,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脚和脚底时,人才真的是一个人。然而,如果对世界的爱构成头,那么人只是驼背;但如果对自我的爱构成头,那么他不是像一个站在脚上的人,而是像一个站在手掌上,头朝下、屁股撅在空中的人。
“当对履行功用的爱构成头,其它两种爱按顺序构成身体和脚时,这个人就出现在天堂,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头周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然而,如果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苍白如死尸的脸,头周围有一个黄色的光环;但如果对自我或对统治他人的爱构成头,那么从天上观之,他看上去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一个白色的光环。”于是,我问头周围的光环代表什么。他们回答说:“它们代表聪明;头周围的白色光环和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代表那人的聪明处于外在,或在他周围,而愚蠢或疯狂在他的内在中,或在他里面。此外,这样的人在身体中时,是有智慧的,但在灵里时,却是愚蠢或疯狂的;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在灵里是有智慧的,当被主重生和新造时,他就会变得智慧。”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地向左边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裂口上来,他有一张闪烁着昏暗光芒的脸,头周围有白色的光环。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路西弗,早晨之子;我因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所以被扔下来,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描述的那样。”他不是那个路西弗,但他相信自己是。然后我说:“既然你被扔下去了,你又怎么能从地狱上来呢?”他回答说:“在地狱里,我是魔鬼;但在这里,我是光明天使。难道你没有发现我的头被白色的光环围绕吗?你若愿意,也会看到,我在道德人中是道德的,在理性人中是理性的,甚至在属灵人中是属灵的。我也能够讲道。”我问:“你怎么讲道?”他回答说:“反对欺骗、通奸和一切地狱之爱。事实上,那时我称自己为路西弗,一个魔鬼,以此来诅咒自己;因为这样做我就因赞美而被抬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被称为早晨之子。令我惊讶的是,当我站在讲坛上时,我只想到我说的是正确和真实的。但我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即:我处于外在,当时这些外在与我的内在分离了。虽然我知道了这一点,但我仍无法改变,因为我把自己高举到至高者之上,与祂作对。”
最后我问他:“当你自己是一个骗子和通奸者时,你怎么还能说这些话?”他回答说:“我处于外在,或在身体中时,是一回事;处于内在,或在灵里时,是另一回事。在身体中,我是天使,但在灵里,是魔鬼;因为在身体中,我在理解力中,但在灵里时,我在意愿中;理解力使我上去,而意愿却使我下来。当我在理解力中时,一个白色圆圈围绕着我的头;但当理解力完全屈服于意愿,成为它的仆人,这是我们的最终命运或状态时,那圆圈就会变黑并消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就再也无法上升到这光中。”突然,他看到天使与我同在,他的脸涨红了,声音激动,甚至头周围的光环也变黑了,他从他升上来的裂口沉入地狱。旁观者从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中得出了这个结论:一个人的品质怎样,取决于他的意愿怎样,而不是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怎样,或说是一个人的意愿,而不是他的理解力决定了他的品质,因为意愿很容易把理解力拉到自己一边,并奴役它。
然后我问天使:“魔鬼从那里获得理性?”他们说:“从自我之爱的荣耀中,因为自我之爱被荣耀包围,这荣耀是它的火之光辉,它将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照着他的知识而被提升;但意愿只有通过照着教会和理性的真理生活才能被提升。正因如此,甚至就连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名声的荣耀,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无神论者,也享有比其他许多人更高的理性。但只有当他们处于理解力的思维,没有处于意愿之爱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意愿之爱拥有内在人,而理解力的思维拥有外在人。”天使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人由这三种爱构成,即:对功用的爱,对世界的爱和对自我的爱;这是为了让他可以从神那里,但又完全貌似凭自己来思考。他说,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向上转向神,中间区域向外转向世界,最低区域向下转向身体;由于这些后者是向下转动的,所以人完全貌似凭自己思考,尽管事实上,他是从神那里思考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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