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记事四: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想知道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在灵界所看到的动物不是动物,而是生活在那里的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对应。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动物的形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人;我得知,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教义的人,而组成绵羊群的,是那些相信仁爱和信仰为一,就像良善和真理为一一样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交谈,说:“你们为什么这样聚集在一起?”他们大多数是神职人员,这些神职人员以自己学问的名声为荣耀或骄傲,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回答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议会,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被正确理解。有人断言,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的信仰,即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而是指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他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的行为。因此,从被错误理解的这几句话中,出现了两个巨大的可怕错误,即:一个是,保罗在此指的是当今教会的信仰;另一个是,他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而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他指责彼得犹太化,尽管他知道: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
“信耶稣基督”是指对祂并来自祂的信仰(可参看TCR 338节)。此外,由于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的行为,所以他区分了信仰的律法和作为或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受割礼的”在此表示犹太教,和在别处一样。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相反,我们坚固律法。(罗马书3:27-31)
保罗在一个系列中说了所有这些话。在前一章,他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又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通过身体所作的事,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除此之外在他的书信中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弃绝没有作为或行为的信,如雅各书所说的那样(雅各书2:17-26)。
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所写的一切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被称为“律法行为”,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 14-23)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 11, 12, 26; 以及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这些是三样,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因此最大的不是信。
神职人员说,这就是他们召开议会的原因。为了不打扰他们,我退出了;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像山羊了,有时躺下,有时站起来,但他们转身离开了绵羊群。他们在仔细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但我一直盯着它们的角,惊讶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似乎时而向前、向上伸,时而弯向后背,直到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样子。于是,我再次靠近他们,问他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信产生仁之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在这时,雷声响起,闪电从头顶上闪过;一位天使立刻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绵羊群喊道:“别听他们的;他们并没有从他们以前的信仰中退出,这信仰是,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实际的仁爱毫无用处。此外,信仰不是树,人才是树。不过,要悔改并仰望主,你们就会有信仰。在悔改之前,信仰是一种没有任何活物在里面的信仰。”然后,角向后弯曲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把绵羊分成两群;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吧;但我告诉你们,一只豺狼正在到来,要掳走他们,你们将与他们一起被掳走。”
但这两群绵羊被分开,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威胁的话后,他们面面相觑,说:“我们去和先前的同伴们谈谈吧。”于是,左边的羊群对右边的羊群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呢?难道信仰和仁爱不是一,就像树和果实是一一样吗?因为树通过树枝延续到果实,如果你折断树枝的一部分,使树无法继续流入果实,那么果实就会死亡,为未来生长服务的一切种子也会随之灭亡。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他人,其他人正在朝牧师们眨眼,鼓励牧师们说,他们说得好。于是,牧师们回答说:“你们说得对;但关于信仰延续到善行,就像树延续到果实一样,我们知道许多秘密;然而,这不是公开它们的地方。在信仰和仁爱的链条或纽带中有许多结,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开。”
然后,在右边绵羊中间的牧师们中,有一个牧师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事情是这样,但他们对自己人或同伴说,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于是他们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不是按他们的教导来思想的吗?”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和永生所做的、被称为善行的一切仁之良善,一点也不是良善,因为人想通过他凭自己所行的作为来拯救自己,将唯一救主的功德和公义据为己有;他们认为,人在其中能感觉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善行都是如此。因此,他们断言,信仰和仁爱之间没有任何结合;信仰甚至不是由善行来保持和保存的。”
但左边羊群中的一些人说:“你对牧师们的指控是假的。因为他们公开向我们传讲仁爱和仁爱的作为,他们称之为信仰的作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注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以及它的文明和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仰的作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形式做它们。因此,他们一致声称,人得救不是靠任何作为或行为,而是只靠信仰。但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苹果树结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像这棵树通过延续结出苹果一样,那么他的‘苹果’就会从内部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结葡萄;但如果人真的做属灵的善行,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那么他就会结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问道:“他们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即信仰的果子,是何性质呢?”他回答说:“也许它们并不显眼,或难以察觉,有点接近信仰,但与信仰没有联系,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随他的影子,他注意不到这个影子,除非他转过身来。我的确可以说,它们就像马尾,现在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些话,左边羊群中的一个人愤慨地说:“当然有某种结合;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作为呢?也许仁之良善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如通过某种情感、渴望或影响、激励、意愿的鼓动和激发,通过思维中的某种默示的感知或无言的意识和由此而来的劝诫,通过悔罪、因而通过良心,从而产生遵守十诫和圣言的冲动,无论是童年时期还是老年时期,或通过其它某种类似方法而巧妙注入人的自愿作为的。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果子呢?”对此,牧师回答说:“不,事实不是这样;即便他们确实说,善行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他们仍在自己的讲道中如此表述自己的话语,以传达这些作为不是从信仰发出的,或善行与信仰没有关系的印象。他们中的一些牧师的确教导这样的作为,但坚持认为作为只是信仰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仰和仁爱联系起来的纽带。一些牧师通过圣言想象一种结合,或说认为信仰和仁爱是由圣言联系在一起的。”然后一些人问牧师:“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不是这么想的,只是以为结合是通过听圣言实现的。他们断言,在信仰问题上,人的一切理性和自愿原则都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人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合作。”
但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在与信仰和救赎有关的一切事上,人被认为是这样的时,他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现在我要喝葡萄酒,直到喝醉。’但另一个人问他:‘你要从你的右手拿着的杯子中喝酒吗?’他回答说:‘不;我要从看不见的手拿着的看不见的杯子中喝酒。’另一个人回答说:‘那你肯定不会喝醉。’”随即这个人继续说:“请听我说;我告诉你们,首先要理解圣言,然后从圣言来喝酒。难道你不知道主就是圣言吗?圣言不是从主来的吗?主不是在圣言中吗?因此,你们若从圣言行善,就是在从主、从祂自己的口和意愿行善。如果你们仰望主,祂就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从主那里凭自己行善。当有人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授权办事时,他能说:‘我这样做是出我自己的命令或授权,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吗?’”
于是,他转向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事奉神的人啊,不要把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的羊群大部分都退了出来,加入了右边的羊群。然后,一些神职人员说:“我们听到了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听到的话;我们是牧人;我们不会撇下绵羊。”他们也退了出来;他们说:“这个人说的是实话。从圣言,因而从主、从祂的口或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现在我们看到了圣治,明白了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仰与善行的结合为什么一直找不到。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对作为圣言的主的信仰,因而没有来自圣言的信仰。”但属于山羊群的其他牧师走了,一边挥着帽子一边喊着说:“只有信!只有信长存!”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只来自情感,这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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