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记事四:
灵界出现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向羊群走去,当靠近时,只见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人;并且逐渐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坚信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聚在一起?”他们绝大多数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即不是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而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还有,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结果,就因为对这几句话的错误解释,酿成了两个弥天大谎:一个是,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另一个是,他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
这些人声称,保罗所指的乃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而不是十诫规定的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可知,他指责彼得随犹太人行事,尽管他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信耶稣基督”表示信祂,并通过祂有信(参看338节)。因为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行为,所以他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与外邦人,或“受割礼的”与“未受割礼的”作了区分。“受割礼的”在此和别处一样,都表示犹太人。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作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保罗说的这些话与前文一致)。(罗马书3:27-31)
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他在别处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他的书中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拒绝无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进一步来证明: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
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所以,很明显,他未将信置于首位。他们说,他们被召集来就是为了辩论这些主题。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问道:“你们现在要做什么?”他们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放弃原先的信,也就是唯信称义、得救,仁爱的践行不起任何作用。信并非树,人才是那树。但要悔改并注目于主,你就会有信。在此之前,你们所拥有的信是其中没有任何生命的信。”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警告你们,豺狼就要掳走他们,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绵羊群被分开,并且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也就没有了,不是吗?随同那果子一块丧失的,还有或许能成长新树的所有种子。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正向牧师使眼色,要牧师说那些人的观点不错。之后,牧师回答说:“你们说的不错,不过至于信向善行的延伸,正如树向果实的延伸,我们知道很多秘密,只是在此不便公开。联结信与仁的链条或线索上有许多结节,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得开。”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是,但对自己却说不是,因为他们心口不一。”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他们声称,人能在其中意识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认定,信和仁之间没有任何联结,那信甚至无需通过好行为来保留和维持。”
但左边的绵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与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的行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表面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种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好行为,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或许他们视其为某种难以察觉的东西,就在信旁边某个地方,不过并未与信联结,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在他后面的影子,若不转身,就注意不到它。我说得确切一点,它们就像马尾,如今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番话,左边绵羊群中的一个气愤地说:“肯定有某种联结,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仁爱的好行为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而引入人的自愿行为,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或鞭策和奋发、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否则,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果子呢?”
对此,这位牧师回答说:“并非如此;就算他们声称能通过这类方法产生某种联结,其讲道仍会充满证明这类行为不是来自信之类的话。还有些人会教导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与仁结合起来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结合。”这时有些人说:“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认为只需聆听圣言就能产生结合。他们坚称,人的整个理性和自愿官能在与信相关的事务上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配合。”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人在属于信仰和得救的一切事上被认为是这样子时,便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举起看不见的酒杯来喝。’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建议你们通过理解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所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通过主凭自己行那善。奉王之命、照王的话和旨意办事的人难道会说:‘我正在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吗?’”
然后,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开始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信众所承认的信与善行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无法存在;没有对主的信,就没有出于圣言的信,因为主就是圣言。”但那些属山羊群的其他牧师则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信万岁!”
504a.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冰雹”表示什么;我们现在说明“火”表示什么。在圣言中,“火”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火焰”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火”表示由自我之爱产生的邪恶,“火焰”表示由世界之爱产生的邪恶。必须清楚的是,各种良善都从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中获得其存在,而各种邪恶都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获得其存在。在圣言中,“火”因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所以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由于在圣言中,“火”论及天堂和地狱,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火”表示爱,所以我要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清楚说明,“火”在好的意义上表示天堂之爱,在坏的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
在圣言中,“火”表示天堂之爱,这一点首先从“祭坛上的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祭坛上的火”表示天堂之爱,或对主之爱(参看AE 496节);非祭坛上的“火”也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观看,看哪,狂风从北方刮来,有一朵大云,把自己包裹在自己里面的火和它周围的光辉,火中间好像活炭的形状。从它中间又出来四个活物的形像。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样子;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有一个人的形像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看见烧着的炭的样子,周围有仿佛火的样子在它里头;又从他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它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4–5, 13, 26–27; 8:2)
被看成活物的“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护方面的主,以免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由于这种守护本身在天堂,尤其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所以该天堂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参看AE 152, 277, 313, 322, 362, 462节)。由于它们尤表第三层天堂,而主在众天堂之上,所以主被看见在基路伯以上的宝座上。火也被看见在基路伯中间,周围有光辉,闪电从这火中发出;“在宝座周围、从坐宝座者的腰以上和以下”明显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或神性属天之爱。因为主自己就是神性之爱,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因此,这就是周围有光辉的“火”。
同样,在但以理书:
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如火焰,其轮子如燃烧的火;一条火河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13)
“亘古常在者”也表示主;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亘古常在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祂因上古时代,就是有一个处于对主之爱的属天教会的时候而被称为“亘古常在者”。“如火焰的宝座”表示这个属天教会和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天堂;但“如燃烧的火的轮子”表示属天之爱的教义;“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的火”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本身。
但以理书也说,他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光明的铜。(但以理书10:5–6)
但以理就是如此看见主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在约翰面前以几乎一样的方式被代表,论到祂,经上说: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面貌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3–16; 2:18)
从对约翰所看见的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身穿细麻衣的人”和“亘古常在者”的这种描述的相似性明显看出,他们所看见的,都是主。“祂的面貌如闪电,眼睛如同火焰”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因为对人来说,脸,尤其眼睛,是他的爱之情感的代表形像,因为爱从它们那里闪耀出来,它们也从爱如同从火中那样闪闪发光。
论到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经上说:
祂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显然,在那里,圣言方面的主被表现为坐在一匹白马上,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见主在荆棘中间的火里(出埃及记3:1–3)。因此,当主降临西乃山时,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也看见主“在火里”;对此,经上如此描述: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火炉的烟一般。(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36)
此处被看到的“火”也代表神性之爱。
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所以经上吩咐,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他们要取那火来献香。正因如此,在希腊和罗马的宗教仪式中,火要持续不断地烧着,由维斯塔贞女来照管。他们拜火为神圣,这一点就源自亚洲的古代教会;在这些教会中,与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所以灯台被放在会幕内,灯台上有七盏灯常常点着;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纯灯台上的灯(利未记24:2–4);关于这灯台本身(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40:24–25; 民数记8:2–4)。在神的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所表相同。但“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灯台上的火”,也就是火焰,表示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由此可知,在灯台的灯盏中产生火焰之火的“油”也表示神性之爱;五个谨慎的童女灯里有,而五个愚拙的童女没有的“油”(马太福音25:1–12)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福音书中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爱之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这真理所源于的神性之爱。
以赛亚书中的“火炉”也表示“火”所表之物:
那有火炉在锡安、有烤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以赛亚书31:9)
经上说“那有火炉在锡安的”,是因为“锡安”表示有属天之爱在里面的教会;说“有烤炉在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有教义真理在里面的教会;属天之爱相对来说就像“火炉”,而教义的真理则好像预备饼的“烤炉”。
504b.由于“火”表示爱之良善,“全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所以有时火从天堂降下来,烧灭燔祭;如当为百姓赎罪而献全燔祭时,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献祭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吞灭坛上的全燔祭和脂肪;全体百姓一看见,就都欢呼,脸俯伏于地。(利未记9:24)
经上还说:
从天而降的火吞灭以利亚的全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舔干沟里周围的水。(列王纪上18:38)
这“火”也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接受。从磐石中出来、吞灭了基甸带给神使者的肉和无酵饼的“火”(士师记6:21)所表相同。以下吩咐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羔羊要用火烤,断不可用水煮,剩下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8–10)
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852–7861节)。
当以色列人起行时,主走在他们面前所在的火,以及夜间会幕上面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 民数记9:15–23; 申命记1:33)
又:
日间,耶和华的云彩是在帐幕以上;夜间,云中有火,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在他们所有的旅程中。(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2, 39)
日间显现的“云”和夜间显现的“火”代表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保护,因为“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云和火”代表保护;云出现时的“日间”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夜间”表示在阴影中的神性真理。他们被一朵云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伤害,也被发光的火保护,以免被太多的阴影伤害。
这就是这些事物的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以赛亚书4:5–6)
“锡安山的居所”表示属天教会的良善,“她的会众”表示该良善的真理;“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表示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伤害;故经上说:“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以免虚假因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而闯入,因为“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虚假的涌入。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火墙”表示神性之爱的保护,因为地狱不能靠近或攻击这爱;“她中间的荣耀”是指由此而来的四面八方的在光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全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5; 5:12; 7:30;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这表示它们被接纳,以代表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全燔祭”代表这敬拜,因为在燔祭中,整个牲畜在火中被焚烧并烧灭。
由于圣言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因圣言处处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所以以利亚被看到乘火车火马升天去了(列王纪下2:11)。由于同样的原因,山被看到满了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车”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火”表示爱,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真理本身;“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良善。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 200, 302节);“事奉者”表示属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也可参看AE 155节)。由此清楚可知,“火焰”表示爱之良善。“火”表示爱,因为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在众天堂,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爱之神性良善,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来自这太阳的热是神性良善(HH 126–140; 567, 568节)。正是由于火与爱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普通话语中,当论及属于爱的情感时,我们用到“温暖”、“火上浇油”(to be inflamed)、“燃烧”、 “热烈”、“发火”这些词语,以及其它类似词语。此外,一个人会出于任何种类的爱照着这爱的程度而变暖。
504c.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在圣言中,当“火”被归因于主时,或当它论及天堂和教会时,它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当“火”论及邪恶和地狱时,它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表示折磨死后在地狱里的恶人的一切邪恶情感和欲望。“火”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是因为神性之爱当从天堂降下来,进入恶人所在的社群时,就被转变为与神性之爱相反的一种爱,从而转变为各种燃烧的渴望和欲望,进而变成各种邪恶,还变成折磨,因为邪恶自带自己的惩罚。由于神性之爱在恶人那里转变为地狱之爱,所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仇恨和报复掌权的地狱看上去就像着了火,或像一团火焰,无论里面还是周围,尽管在它们里面的地狱团伙没有感觉到任何火。事实上,由于这些爱,在这些地狱中的团伙脸上红肿,仿佛因火而变红。
因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火”的含义。以赛亚书:
邪恶像火焚烧,吞灭荆棘和蒺藜,点燃森林的密丛,使它们在升起的烟中滚动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惜弟兄。(以赛亚书9:18–19)
同一先知书:
全体百姓都必作为可烧的,成了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赛亚书9:5)
又:
亚述人啊,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火必吞灭你们的灵。万民必像燃烧的石灰,又像被割下的荆棘,在火中焚烧。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燃烧物同居呢?(以赛亚书33:11–12, 14)
“亚述人”表示那些基于虚假和谬误、出于自我聪明,因而出于自我之爱来推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人。
又:
在耶和华报仇的日子,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又:
他们变得像碎秸;火焚烧了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以赛亚书47:14)
又:
看哪,你们当中所有点火、以火星围绕自己的人;进入你们的火地,进入你们所点燃的火星里去吧。(以赛亚书50:11)
又:
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以赛亚书66:24)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关在燃烧之人的手中;你必作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西结书21:31–32)
诗篇:
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炽热的烤炉,火要吞灭他们。(诗篇21:9)
又:
愿燃烧的火炭落在恶人身上,愿火把他们抛在深坑,不能再起来。(诗篇140:10)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祂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0, 12; 路加福音3:9, 17)
同一福音书:
稗子怎样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40)
又: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又:
王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又:
凡对弟兄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18:8–9; 马可福音9:45, 47)
路加福音:
财主在地狱里说,我祖亚伯拉罕哪,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同一福音书: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时候,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这人必喝神烈怒的酒,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那兽与假先知就活活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
又:
死亡和地狱也被扔在火湖里;若有人被发现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15)
又:
不信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必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属于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及其惩罚,也就是痛苦或折磨。对此,我们建议读者参考《天堂与地狱》(566–575节),那里说明了何谓“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04d.前面论述了冰雹,那里说,当神性从天堂降下来时,它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领域会产生与它在天堂本身的效果相反的一种效果;也就是说,在天堂,它赋予生气并进行结合,但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却产生死亡和分离。其原因在于,从天堂而降的神性流注打开善人的属灵心智,并使它适合接受;但在没有属灵心智的恶人里面,它打开他们的属世心智,也就是邪恶和虚假所居之处的内层,他们由此对天堂的一切良善心怀厌恶,并仇恨真理,对各种罪行则怀有一种欲望,因此与善人分离,随即受到诅咒。我们现在正谈论的在善人那里的这种流注在天堂显现为一种赋予生气、再创造和进行结合的火;但在低下的恶人那里,它却显现为一种吞灭和荒废或毁灭的火。
正是由于神性之爱从天堂流下来的这种效果,在圣言中,怒气和愤怒常常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怒气来自火,愤怒来自火之热。经上还提到祂的“怒火”,说祂是“吞灭的火”,以及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从主发出的火具有这种性质,因为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而是说它在恶人那里变成这样,恶人因它的流注或说它流入他们而发怒和愤怒。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主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出现在这山上的火清楚看出来。尽管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是神性真理的源头,但它向以色列百姓却显为吞灭的火,他们在这火面前极其恐惧,大大颤抖(出埃及记19:18; 20:18; 申命记4:11–12, 15, 33, 36; 5:5, 22–26);这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属灵的内在,只有一个属世的外在,这属世的外在充满各种邪恶和虚假;主照着各人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雅各的儿子们就具有上述性质和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也就是主,被称为“吞灭的火”,如在以下经文中;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是吞灭的火。(申命记4:24)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在火焰中好像旋风或暴风。因为耶和华必以火和祂的剑与一切肉体争辩;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5–16)
同一先知书:
你必用吞灭的火焰来察罚。(以赛亚书29:6)
又:
在耶和华怒中的愤恨、吞灭的火焰、分散、洪水和冰雹石中。(以赛亚书30:30)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它点着了。因祂面前的光辉,密云、冰雹与火炭经过。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冰雹与火炭。(诗篇18:8, 12–13)
又: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缄默;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诗篇50:3)
又: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诗篇11:6)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们变脸,他们虽从火中出来,火却要吞灭他们。我必使这地成为荒场,因为他们犯下罪过。(以西结书15:7–8)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已经点燃,要烧到最低的地狱,它必吞灭地和地的出产,在山的根基上点火。(申命记32:22)
当神性良善与真理从天堂朝那里的低层部分,就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驱散的恶人所在之处下降时,这些事物就出现在灵界;经上说这些事物,就是由于那里的这些表象。由于从天堂而降的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当被那里的恶人接受时,就变成吞灭的火,所以在圣言中,这火论及耶和华。地狱之火无非是神性之爱进入邪恶之爱,并进入作恶和造成伤害的可怕欲望的变化。
从天而降,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创世记19:24),以及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凡火献香而吞灭他们的火(利未记10:1等)也代表这一点。“用凡火所献的香”表示出于除了对主之爱以外的其它爱的敬拜。由于以色列人的欲望而吞灭他们营的边缘部分的火(民数记11:1–3),以及当耶和华从火、云柱中眺望埃及人的营时,在红海中灭亡的埃及人(出埃及记14:24–27)同样代表这一点。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在以色人起行期间,在他们面前发光,也在夜间帐幕上面发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然而,耶和华从火中眺望却使埃及人的营彻底混乱,并把它们毁灭。
在灵界,火看上去从天堂降下来烧灭恶人,这从启示录,就是约翰看到的地方明显可知,因为他说:
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歌革和玛各及其团伙。(启示录20:9; 以西结书38:22)
“烧灭”在此表示驱散并投入地狱。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又说: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一日之间就把他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并烧灭。(以赛亚书10:17)
“荆棘和蒺藜”表示教会教义的邪恶和虚假;“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表示从天堂而降的神性真理对它们的摧毁。
504e.由于“火”在反面意义上,或相对于恶人,严格来说表示自我之爱,“火焰”表示世界之爱,所以“火”也表示一切邪恶,如敌意、仇恨、报复,以及其它许多邪恶;事实上,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两个源头流出来的(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75节);因此,“火”也表示在属灵生命方面对人的毁灭,因而表示诅咒或定罪和地狱。“火”表示这一切事物,是因为“火”表示爱,这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观看,因他们仇恨百姓而羞愧;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1)
“仇恨”和“火”描述了对“百姓”和“仇敌”在此所表示的恶人的毁灭。
同一先知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的时候,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
“从水中经过,趟过江河,必不漫过”表示虚假和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必不进入和败坏,此处“水”表示虚假,“河”表示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他们身上”表示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欲望必不伤害他们,“火”表示邪恶,“火焰”表示由此而来的欲望。
又:
我们那神圣华美的房屋,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被火焚烧;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以赛亚书64:11)
“那神圣华美的房屋”表示属天和属灵的教会,“神圣的房屋”表示属天教会,“华美的”表示属灵教会;“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表示古教会的敬拜,“赞美”表示敬拜,“列祖”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被火焚烧”表示古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了邪恶,良善被这些邪恶吞噬和毁灭;“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表示一切真理也被吞噬;在圣言中,“羡慕的事物”表示教会的真理。
又:
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0–31)
“橡树”表示属世人,“叶子”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园子”表示理性人;“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表示必不再有任何科学真理或真知识,或理性真理。“强者”和“他的工作”表示从自我聪明中产生或孵化出来的东西。在圣言中,信靠自己和自己的聪明之人有时被称为“强的”,因为他以为他自己和他由此所产生的工作是强的;由于人的自我吸收各种邪恶和虚假,并通过这些摧毁一切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焚烧”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
以西结书:
你的母亲像一棵葡萄树。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以西结书19:10, 12–14)
“像一棵葡萄树的母亲”表示古教会,古教会处于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表示如今教会缺乏良善和真理,“干旱之地”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焦渴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虚假之邪恶摧毁了一切真理和良善,“火”表示邪恶,“枝干”表示有邪恶在里面的教义之虚假,“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虚假之邪恶就是来自教义虚假的邪恶。
撒迦利亚书:
主必使推罗穷乏,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撒迦利亚书9:4)
“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主必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表示它被虚假和邪恶毁灭。
诗篇:
仇敌放火烧了你的圣所,亵渎你名的居所直到地;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诗篇74:7–9)
“仇敌放火烧了圣所,亵渎耶和华名的居所”表示由邪恶产生的欲望喜欢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表示他们彻底摧毁了神性敬拜的一切事物;“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义或对真理的理解。
摩西五经:
彼列的人或恶人若引诱一城的居民侍奉别神,就必被剑刃击杀,城和从城里所夺取的一切财物都要用火焚烧。(申命记13:13–16)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敬拜所来自的教义,即: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必须被除灭,因为这种教义只有源于恶欲的虚假在里面。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侍奉别神”表示承认并敬拜除主以外的某个别神;“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火”表示邪恶对良善的摧毁。
路加福音:
主说,祂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祂所愿意的吗?(路加福音12:49)
这表示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敌对与争战;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教会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因而并没有它们与真理和良善之间的争战;但主揭开真理和良善之后,争战才有可能存在,没有它们之间的争战,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就是主“愿意火已经着起来”的意思。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
祂来是要造成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表示邪恶与真理相争,真理与邪恶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与对真理的情感相争,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虚假的欲望相争;“一家”表示在一个人里面。
由于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所以显而易见,耶利米书中的“焚烧儿女”表示什么: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丘坛,要焚烧自己的儿女。(耶利米书7:3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人听见攻击亚扪人的拉巴的战争警报;她的女儿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49:2)
以西结书:
当你们献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以西结书20:31)
“用火焚烧儿女”表示通过恶欲或邪恶的爱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无论是否实际犯下这些可憎的事,它们仍表示虚假所确认的污秽而可憎的欲望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摧毁。
由此明显可知,“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什么,即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最后审判之前的第一个变化。下文会解释“树”和“青草”表示什么。论到发生在他们最终灭绝或淹死在红海之前的埃及灾殃,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即:
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火掺杂着冰雹,冰雹又击打了田间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出埃及记9:23–26)
先知书还预言,在“耶和华的日子”,也就是最后审判之前,类似的事要发生。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在它前面有吞灭的火,在它后面有燃烧的火焰。(约珥书2:1–3)
又: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又: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火焰烧尽了田野的一切树木。(约珥书1:19–20)
以西结书:
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吞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因此,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以西结书20:46–47)
“南方的森林”表示一个能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但如今却只处于知识,缺乏属灵之光的教会;“火要吞灭的树木”表示这些知识;“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表示恶欲将剥夺这些知识的一切属灵生命,将不再有任何清晰的真理,甚至不再有模糊真理的任何余剩。知道了“火”在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就能看出在圣言中,“变暖”、“发热”、“着火”、“变热”、“被烧”、“烧尽”,以及“温暖或炎热”、“火焰”、“热情”、“焚烧”、“大火或点燃”、“火之地或火炉”、“火炭”,以及其它许多词语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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