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记事四:
灵界出现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向羊群走去,当靠近时,只见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人;并且逐渐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坚信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聚在一起?”他们绝大多数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即不是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而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还有,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结果,就因为对这几句话的错误解释,酿成了两个弥天大谎:一个是,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另一个是,他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
这些人声称,保罗所指的乃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而不是十诫规定的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可知,他指责彼得随犹太人行事,尽管他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信耶稣基督”表示信祂,并通过祂有信(参看338节)。因为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行为,所以他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与外邦人,或“受割礼的”与“未受割礼的”作了区分。“受割礼的”在此和别处一样,都表示犹太人。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作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保罗说的这些话与前文一致)。(罗马书3:27-31)
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他在别处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他的书中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拒绝无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进一步来证明: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
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所以,很明显,他未将信置于首位。他们说,他们被召集来就是为了辩论这些主题。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问道:“你们现在要做什么?”他们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放弃原先的信,也就是唯信称义、得救,仁爱的践行不起任何作用。信并非树,人才是那树。但要悔改并注目于主,你就会有信。在此之前,你们所拥有的信是其中没有任何生命的信。”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警告你们,豺狼就要掳走他们,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绵羊群被分开,并且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也就没有了,不是吗?随同那果子一块丧失的,还有或许能成长新树的所有种子。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正向牧师使眼色,要牧师说那些人的观点不错。之后,牧师回答说:“你们说的不错,不过至于信向善行的延伸,正如树向果实的延伸,我们知道很多秘密,只是在此不便公开。联结信与仁的链条或线索上有许多结节,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得开。”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是,但对自己却说不是,因为他们心口不一。”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他们声称,人能在其中意识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认定,信和仁之间没有任何联结,那信甚至无需通过好行为来保留和维持。”
但左边的绵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与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的行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表面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种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好行为,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或许他们视其为某种难以察觉的东西,就在信旁边某个地方,不过并未与信联结,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在他后面的影子,若不转身,就注意不到它。我说得确切一点,它们就像马尾,如今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番话,左边绵羊群中的一个气愤地说:“肯定有某种联结,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仁爱的好行为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而引入人的自愿行为,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或鞭策和奋发、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否则,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果子呢?”
对此,这位牧师回答说:“并非如此;就算他们声称能通过这类方法产生某种联结,其讲道仍会充满证明这类行为不是来自信之类的话。还有些人会教导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与仁结合起来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结合。”这时有些人说:“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认为只需聆听圣言就能产生结合。他们坚称,人的整个理性和自愿官能在与信相关的事务上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配合。”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人在属于信仰和得救的一切事上被认为是这样子时,便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举起看不见的酒杯来喝。’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建议你们通过理解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所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通过主凭自己行那善。奉王之命、照王的话和旨意办事的人难道会说:‘我正在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吗?’”
然后,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开始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信众所承认的信与善行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无法存在;没有对主的信,就没有出于圣言的信,因为主就是圣言。”但那些属山羊群的其他牧师则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信万岁!”
458a.“手拿棕榈枝”表示他们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这从“棕榈枝”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棕榈枝(即棕树)”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手”是指力量,因而是指人里面的一切能力(对此,参看AE 72, 79节)。因此,“手拿棕榈枝”表示真理之良善在他们里面,或他们处于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当被任何人所拥有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为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在此之前,真理在任何人里面都不是良善。因为当真理只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时,它不是良善;但当它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就变成良善;事实上,正是意愿把真理变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称之为良善,凡他所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人的内层意愿,也就是他灵的意愿,就是他爱的容器,因为凡一个人从他的灵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由此所意愿的,他都会实行;因此,属于他意愿的真理也属于他的爱,凡属于他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这清楚表明,良善如何在人里面通过真理形成,在人里面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是生活的良善。人们以为思维的良善也是存在的,尽管它不属于意愿,因为人能思考这个或那个是良善;然而,这不是良善,而是真理。思考良善,或思考有诸如像良善那样的事物存在,是真理;知道、从而思考一个事物是良善,被视为真理;但当在思维中的这真理被如此热爱,以至于被意愿,并出于被意愿而被实行时,它便因属于爱而变成良善。
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相信教会的本质,因而得救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唯信,因为他们只是思考并得出结论,事实就是这样,或说这只是他们的思维和结论。但他们被告知,只是思考,并出于思考相信仁爱使人得救,却不相应地去意愿和行动,就等于相信唯信得救;因此,他们被弃绝了。这清楚表明,只是思考良善,却不意愿并实行它,并不构成任何人里面的良善。如果一个人认识真理和良善本身,或说获得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只出于思维为它们作见证,却没有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赋予它们生命,情况也是这样。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当真的在任何人里面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这就是他们“手拿棕榈枝”所表示的。
由于“棕榈枝(即棕树)”表示属灵良善,所以除了其它东西外,所罗门建造的殿的墙上还雕刻着棕树,如列王纪上所描述的:
所罗门在房屋周围的墙上,内外都雕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之花的刻像。在两门上也是如此。(列王纪上6:29, 32)
“房屋的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终端,也就是从内层事物发出来的结果,“门”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入口;它们上面的“基路伯”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第二层天堂的良善;“花”表示属灵-属世良善,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良善;因此,这三者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三层天堂的良善。但在至高意义上,“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Divine Providence),也表示保护或守卫;“棕树”表示主的神性智慧;“花”表示祂的神性聪明。因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作为圣治(Divine Providence)被接受,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作为神性智慧被接受,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作为神性聪明被接受。
在以西结书,新殿里的“基路伯和棕树”具有相同的含义:
新殿里有被雕刻的基路伯和棕树,一个基路伯与一个基路伯之间就有一棵棕树;基路伯有两张脸;从地至门以上,墙和门上都雕刻着基路伯和棕树。(以西结书41:18–20, 25–26)
“新殿”在此表示当主降世时,主所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为对新城、新殿和新地的这段描述表示一个新教会、因而一个新天堂的一切事物,这些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
458b.由于“住棚节”表示良善通过真理的植入,所以经上吩咐:
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大树枝和溪边的柳树;在耶和华面前欢乐七日。(利未记23:39–40)
“美好树上的果子”表示属天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茂密树的大树枝”表示科学真理及其良善,“溪边的柳树”表示属世人的最低真理和良善,它们属于外在感官事物;因此,这四者表示人里面在其秩序中、从初至末的一切良善和真理。
由于“棕树”表示属灵良善,而内心的一切喜乐都来自属灵良善,因属灵良善就是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本身或爱,所以在古代,人们通过手拿棕榈枝来证明他们内心的喜乐,也证明他们出于良善行事。这就是以下情况的含义:
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13)
在以下经文中,“棕树”也表示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诗篇: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房屋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 12–13)
“义人”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义人”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圣人或圣者”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此,经上论到“义人”说“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因为“义人要发旺如棕树”表示良善在他身上的结实,“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表示真理的增多;“棕树”表示属灵良善,“香柏树”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黎巴嫩”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所栽于的“耶和华的房屋”和发旺所在的“院”表示天堂和教会,“耶和华的房屋”表示内在教会,“院”表示外在教会;栽发生在人的内层,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所居之处,发旺则发生在人的外层,就是生活良善所居之处。
约珥书:
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石榴树,及棕树、苹果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枯干;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约珥书1:12)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荒凉,因而内心的一切喜乐,也就是一切属灵喜乐的荒凉。因为“葡萄树”表示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无花果树”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和真理,“石榴树”表示感官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棕树”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内心喜乐,“苹果”表示来自源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内心喜乐;“枯干的田野的树木”表示对良善的感知和对真理的认知或真理的知识不复存在;由于“棕树”和“苹果树”表示属灵喜乐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喜乐,所以经上补充说:“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在圣言中,“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喜乐”表示属灵的喜乐,这喜乐只能通过真理从良善存在。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不是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棕树、苹果树和田野的树木?这些树枯干、衰残,与圣言或教会有什么关系呢?
耶利米书:
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他用银、金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耶利米书10:3–5)
这些话描述了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就是来自自我的良善;但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良善,而是主要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这快乐被感觉为良善。“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描述了人在自己里面如此形成这快乐,以至于赋予它良善的表象,并说服自己相信它就是良善;“木头”表示良善,在此表示具有这种品质的良善;“森林”表示属世层,在此表示与属灵层分离的属世层;“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表示来自自我和自我聪明的东西;“他用银、金妆饰它”描述了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对它的确认,这些真理和良善由此被歪曲,“银”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金”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描述了通过来自自我的确认把这些连贯起来;“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表示它由此看上去就像通过真理形成的良善。
摩西五经:
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出埃及记15:27; 民数记33:9)
这段历史也包含灵义,因为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历史或历史部分中。此处“他们到了以琳”表示一种光照和情感、因而试探之后的安慰的状态;“十二股水泉”表示那时他们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七十棵棕树”表示他们同样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之良善;“他们就在水边安营”表示试探之后,通过良善对真理的安排。对这段经文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366–8370节)。
由于“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所以那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一切地名和城名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事物;“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主在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中说,他正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加福音10:30);这表示通过真理往良善那里去;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的真理,“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向被强盗打伤的那个人施行了这良善。
再者,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
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正在站着,手里拿着拔出来的剑,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做了。(约书亚记5:13, 15)
因此,当以色列人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从而夺取耶利哥时,他们把在那里找到的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放在耶和华的库房中(约书亚记6:24)。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为何耶利哥被称为“棕树城”。
此外,在灵界,大量棕树出现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的天使所在的乐园中;从这个事实也清楚看出,“棕树”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生命和情感、因而与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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