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记事四:
灵界出现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向羊群走去,当靠近时,只见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人;并且逐渐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坚信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聚在一起?”他们绝大多数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即不是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而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还有,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结果,就因为对这几句话的错误解释,酿成了两个弥天大谎:一个是,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另一个是,他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
这些人声称,保罗所指的乃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而不是十诫规定的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可知,他指责彼得随犹太人行事,尽管他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信耶稣基督”表示信祂,并通过祂有信(参看338节)。因为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行为,所以他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与外邦人,或“受割礼的”与“未受割礼的”作了区分。“受割礼的”在此和别处一样,都表示犹太人。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作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保罗说的这些话与前文一致)。(罗马书3:27-31)
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他在别处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他的书中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拒绝无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进一步来证明: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
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所以,很明显,他未将信置于首位。他们说,他们被召集来就是为了辩论这些主题。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问道:“你们现在要做什么?”他们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放弃原先的信,也就是唯信称义、得救,仁爱的践行不起任何作用。信并非树,人才是那树。但要悔改并注目于主,你就会有信。在此之前,你们所拥有的信是其中没有任何生命的信。”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警告你们,豺狼就要掳走他们,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绵羊群被分开,并且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也就没有了,不是吗?随同那果子一块丧失的,还有或许能成长新树的所有种子。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正向牧师使眼色,要牧师说那些人的观点不错。之后,牧师回答说:“你们说的不错,不过至于信向善行的延伸,正如树向果实的延伸,我们知道很多秘密,只是在此不便公开。联结信与仁的链条或线索上有许多结节,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得开。”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是,但对自己却说不是,因为他们心口不一。”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他们声称,人能在其中意识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认定,信和仁之间没有任何联结,那信甚至无需通过好行为来保留和维持。”
但左边的绵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与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的行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表面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种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好行为,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或许他们视其为某种难以察觉的东西,就在信旁边某个地方,不过并未与信联结,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在他后面的影子,若不转身,就注意不到它。我说得确切一点,它们就像马尾,如今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番话,左边绵羊群中的一个气愤地说:“肯定有某种联结,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仁爱的好行为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而引入人的自愿行为,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或鞭策和奋发、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否则,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果子呢?”
对此,这位牧师回答说:“并非如此;就算他们声称能通过这类方法产生某种联结,其讲道仍会充满证明这类行为不是来自信之类的话。还有些人会教导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与仁结合起来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结合。”这时有些人说:“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认为只需聆听圣言就能产生结合。他们坚称,人的整个理性和自愿官能在与信相关的事务上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配合。”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人在属于信仰和得救的一切事上被认为是这样子时,便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举起看不见的酒杯来喝。’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建议你们通过理解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所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通过主凭自己行那善。奉王之命、照王的话和旨意办事的人难道会说:‘我正在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吗?’”
然后,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开始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信众所承认的信与善行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无法存在;没有对主的信,就没有出于圣言的信,因为主就是圣言。”但那些属山羊群的其他牧师则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信万岁!”
426.启7: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这从“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免得他们灭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海和树木”表示在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中间,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参看AE 420节),因而表示善人与恶人,无论他们在哪里。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内容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由“神的众仆人额上受印”、“从各支派出来的一万二千”,以及那些被看见“穿白袍”的人来表示,因为这一章论述了所有这些人。后者和前者都表示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必须先与恶人分离的善人。由于善人与恶人分离,并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流注实现的,还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是通过一种温和和缓和的流注实现的,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实现的(可参看AE 413a, 418a, 419a,c,d节),所以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前一种流注,善人通过这种流注与恶人分离;而这一章的其余部分,直到末尾,论述的是被分离出来的善人。
不过,首先要说一说这一点:除非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那些尚未被提入天堂,而是要等到恶人被逐出之后才被提的善人,通过恶人的外在敬拜而与恶人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事实上,如我们在前面所阐述的,以及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所说明的,被允许留下来直到最后审判的恶人处于外在敬拜,但未处于内在敬拜,因为他们用嘴口和动作来表现和伪装教会的神圣事物,而不是发自灵魂和内心,或说他们的灵魂和内心并未受到触动;因此,他们通过这种外在敬拜也与那些内心良善的人保持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恶人无法被扔下去,直到善人与他们分离;如果他们被安排在一起,那么通过外在敬拜与恶人结合的善人就会受到伤害,也就是会灭亡,因为恶人会把他们一并带走。
主也在马太福音预言了这一点: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对他们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撒种的人”是指主;“田”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稗子”表示恶人。给予想提前薅出稗子,意思是将恶人与善人分离的仆人的回答,表示由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他们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才能分离,免得“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收割”表示最后的审判。主自己在同一章教导,这就是含义;在那里,祂说: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7–40)
显而易见,“撒好种的家主”表示主,主在此自称“人子”;“田地就是世界”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所表示的是灵界,这一点从经上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清楚看出来;“天国”是指灵界和教会。由此也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不是在我们的世界,而是在灵界实现的,这一点可见于小著《最后的审判》。这后面的经文也清楚表明,“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他们在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稗子”表示恶人,他们被称为“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当分离即将实现时,表示最后的审判之时,因为经上说:“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最后审判之时(可参看AE 397节)。“那时,稗子将被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恶人将照其邪恶的属和种而被聚拢起来,并投入地狱;当恶人被弃绝时,这一切就发生在他们身上,由“捆成捆”来表示;“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善人将得以保存,“仓”表示善人聚集的地方。由此可见,善人与恶人的彻底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时,在此之前由于前面所提到的结合,这种分离不可能发生;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经上说“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又进一步说“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也就是直到时代的完结。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通过从主发出的一种温和和缓和的神性流注实现,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则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神性流注实现,所以可以清楚看出,当从灵义知道,要被执掌、免得伤害地、海和树木,等神的众仆人额上受了印的“风”表示什么时,当如何理解本章头三节经文所包含的一切细节。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种分离是如何发生的。当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由主通过其神性的缓和流注,以及调查那些属于与天使和灵人同在的属灵情感的事物实现的)时,主使那些内层良善,由此外层也良善的人转向祂,从而使他们转身离开恶人;当他们如此转身离开时,恶人就看不见他们了;因为在灵界,常见的一个经历是,当一个人转身离开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就看不见他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同时也与他们外在所伪装的神圣分离;那时他们就看向他们很快被投入的地狱。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144, 145, 151, 153, 2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能继续处于外在敬拜,或外在的虔诚和神圣,尽管未处于任何内在的恶人被容忍,直到最后的审判,不会再长了,为什么,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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